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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擔任國語文競賽客語國中組評審委員時,聽屏東教育大學的江俊龍說,“唐山過台灣”,應該是“長山過台灣”。福老話“唐”、“長”同音,可是客家話“長山”就不能唸“唐山”,可見,不論閩客,原本應該是“長山”。福老人因為音同,訛作“唐山”也就罷了,有趣的是,客語明明說“長山”,卻寫成“唐山”。這樣的音訛造成的形訛,恐怕一時也改不過來,姑且不予深究。只是當大家都忘了“唐山”原本是“長山”時,表示“長山過台灣”已是很久遠的故事了。

    我十三世祖克師公帶侄子仕福從長山過台灣,已是雍正三年(1726年)的事了。在這之前,他的族叔王廷仁,王朝帶之長子,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年方24,就已隻身來台。直到雍正九年(1732年)在彰化縣貓霧梀社腳田仔庄,開基立業。

    另有族兄王克照,王廷謙之長子,曾在平朱一貴及大甲番亂時,隨軍至台。朱一貴事件發生於康熙六十年(1721年),平大甲番亂在雍正十年(1733年),可能第一次來了又回去,第二次來就退役定居了。十幾年間原鄉饒平新豐墩上叔侄三代四人相率來台,雖說不上移民潮,但也看得出他們尋求新生活的急切心理。



    有的記載說,王廷仁從鹿港登陸。他來台灣有兩種可能──偷渡或傭工。據說,施琅常吃鄭軍客家將領邱煇、劉國軒的虧,特禁潮惠人移台。不過,日子久了,法禁自然鬆弛,難免有人偷渡。施琅死後不久,就有客家人進入彰化平原[註]。或許他偷渡來台,一直在彰化地區充當傭工。即使被接來充當短期傭工,他也沒依期返回長山,原鄉地狹人多,已無立錐之地;在台灣傭雇生活清苦,但孤家寡人,不致拖累親人。後來大甲番亂,漢人墾戶紛紛走避,這些非法移民就來到原漢交界地帶,或許就在台中南屯貓霧梀族番社腳下,在先後兩位將領鄭國、藍廷珍開墾的張鎮庄、藍興庄附近,尋找零星的土地開墾或佃耕,維持基本的生計。

    王克照第一次隨南澳總兵藍廷珍來台平朱一貴,從鹿耳門登陸,應沒連繫到這位族叔;第二次隨台灣總兵王郡來台平大甲西社番亂,從鹿港登陸。由於時間、路途都近,或許連繫上了王廷仁,任滿也就沒回大陸,留在台灣開墾。由於沒有具體資料,不知他在哪開基。當時亂後番社毀壞盡空,貓霧梀、岸裡等社又割地換水,在中台灣墾地生存,應該不難吧?

    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廷解除潮惠居民入台的限制,向原籍地申請取得護照後,克師公帶著他的侄子在淡水登陸,原來想在新莊立足。

    但自從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北台大地震,台北盆地塌陷成大湖,為康熙台北湖以後,河運特別發達,當時的新莊已是重要港口。其實,淡水登陸是族譜的講法,那時淡水廳治還在彰化,我想新莊才是他真正的登陸點。



    克師公來台灣才21歲,有人說他到新莊想跟商賈學作生意。不過,當時新莊還沒成街,港口也還不到“千帆林立”的景象,甚至媽祖也供在小廟裡頭。倒是幾個著名的墾號,已經插手新莊地區的開發。像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賴科、王謨、鄭珍、朱焜侯所組成陳和議墾號,請墾海山庄、內北投、坑仔口等地。康熙末,胡焯猷、林秀俊也已來北台開墾。雍正二年(1724年)鄧旋其收購王謨、朱焜侯兩人的股份,成為海山莊業主。雍正五年(1727年)楊道弘請墾整個新莊平原的土地。那時農村人力市場需求量大,年輕人來台灣投入傭工或租佃工作,是很正常的。

    在線上瀏覽到《潮州長彬陳氏族譜》,說“饒平縣長彬鄉在清雍正三年歲次丙午大旱”,他們也因此移民屏東潮州開墾。或許克師公叔侄也多少帶著“逃難”的性質來台,應該不會逃避清苦的工作才是。

    過了三年,克師公來到南崁開基,那時他才24歲。南崁最早是凱達格蘭族(Ketangalan)南遷棲地,有南崁、坑仔、龜崙、霄裡等四社。在1624-1625年間荷蘭人繪製的地圖上標示有Lamcam,並藉港口與平埔族交易。明鄭曾在五福宮廟口營盤坑屯田,招徠漢人開墾。康熙末年,從廣東嘉應州的客家人,在五福宮附近,向社番借地搭草為寮,載裝貨物渡海和社番交易,南崁港後來也偷渡人口,甚至有海盜出入。

    康熙五十年(1711年),臺廈道陳璸北上搜捕海盜鄭盡心之後,於次年設淡水分防千總,並增設大甲溪至淡水八里坌七塘,其中就有南崁塘,“自竹塹至此可百里,西出港口,時有般隻往來。北距八里坌可五十里,山澗叢雜,陸路扼要之地,目兵十名。” 設塘置兵後,人民生命財產有保障,自然吸引拓墾的人們。陳和議墾號將坑子口當作開墾台北平原的一部分,和坑仔社番合墾坑子、外社、山腳、坑口、海湖等村的荒埔,利用山泉、山溪灌溉山坡的田地。克師公有沒有參與坑仔的開墾,不得而知,但坑仔開發的成功,在他內心深處燃起開墾南崁的熊熊烈火,也在他腦子裡畫出開墾南崁的藍圖。

    由於漢人到北路台灣開墾日多,為因應實際需要,在朱一貴亂後,雍正元年(1723年)設彰化縣,置知縣,設淡水廳,置捕盜同知。同時官方開南崁港等九個貿易港,也帶來更多移民人口,克師公看在眼裡,心中不免急切的想積攢足夠的資金,一圓墾荒的夢想。

    當時,熟番繳納比漢人更重的課餉,還要供差,也就是參與公家差役,因而無法專心從事農耕及獵鹿,只好賣草地荒埔來支付沉重的課餉。雍正二年(1724年),覆准臺灣各番鹿場閒曠地方可以墾種者,聽各番租與民人耕種。這樣,漢移民更易取得荒地開墾,克師公受到這樣的環境刺激,鼓舞起戰鬥意志,毅然在來台的三年後,雍正六年(1728年)到南崁開基。



    克師公到南崁開墾,算是繞了新莊一個大圈,耽誤了三年。像跟他同年來台的漳州人郭光天已返回長山,呈閩浙總督准命海防同知伊士良率兵106人,在克師公來南崁那年再次渡海,開墾大桃園,漸次擴及整個北台灣。其實也不怪克師公耽誤,沒有足夠的資金,也沒能力佃耕開墾,現實就是這樣,在艱困的環境下,依舊努力的掙扎在硬泥堅石縫隙間,希望終有破土而出的一天。

    台灣各平埔族多以本族語言為社名,只有南崁社直接用漢人稱呼,主要是漢人接觸得早。“崁”(Kham’)是福老話,指陡直崖壁。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 4月26日郁永河經過南崁時,經歷這樣的景象:

既至南崁,入深菁中,披荊度莽,冠履俱敗,直狐貉之窟,非人類所宜居也。

    從克師公和二子一侄留下來的家業看來,他應從今蘆竹鄉營盤坑往龜山鄉大坑村陳厝坑開墾。當時他看到的景象,應和郁永河看到的差不多。但終究花了40年的時間,開闢成良田美池。讓他置身黃澄澄的稻浪之中,想像子孫在這一大片生生不息,終於在64歲時離開人世。

    克師公在南崁開墾,是來台叔侄數人最成功的。王廷仁的長子王克享也來南崁耕他的土地,聽說王克照的後人也來依親。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把“開台第一進士”王克捷也當作我們饒平族人。他不但開台進士,而且所寫的《台灣賦》也有開台第一賦之稱,如果真是我家族人,我們當然與有榮焉。不過,只要查一下《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冊第182 頁),王克捷之父為王商霖,他自己是乾隆二年( 1737年 )丁巳恩科三甲第170名進士,籍貫為“福建晉江”,只能說遺憾了。

    在網路上,乍看署名“半山客”的許時烺所寫的《世界饒平人》,有這樣的記載:

“廣東饒平縣人王克師在八里防守,後轉蘆竹南崁,除役後墾南崁。”

    許時烺投入台灣饒平客研究有年,和我族人多所接觸,這個資料當有所本。八里岔汛和南崁汛同時設立,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升格為淡水營,在滬尾設守備,汛塘應未撒除,雍正三年來台駐守八里岔汛,三年後調南崁汛,退役就地開墾南崁,從時間推算很合理。汪毅夫說:“台灣班兵三年一換,由內地各營選員撥往換班。兵丁出缺亦不可令台灣人頂補,俱由內地兵丁頂補。清廷准許班兵年過四十搬眷隨軍,又准班兵就地娶親。這樣,不斷有退役班兵因為家口在台灣駐紮地而定居焉。”(《閩台緣與閩南風》,p6)當時三年期滿新舊兵丁交替,可退者多不願歸去,流集於今三塊石和拔仔林一帶,所以,從歷史背景判斷,也很合理。南崁汛塘在營盤坑,克師公在營盤口有林、田、地等多筆產業,死後也葬營盤口,從地緣關係聯想,也不無可能。何況族人王克照也是隨軍來台,年輕人離鄉背井,尋找就業機會,最直接運用的就是血緣親屬關係,別說克師公,王廷仁也可能是隨軍來台,從人際關係來說,更加強這個傳說的可信度。不過,對照族譜,少了“新莊”的元素,而且二十四之齡退役,也未免早了點。這些訊息還有待追蹤,姑在此存而不論。



    又陳雪玉《桃園閩客族群與地方政治關係的歷史探討(1950-1996)》提到:“據臺南市歷史館藏〈吏部候選州司馬詒翼王府君墓誌銘〉云,1725(雍正3)年饒平蓮塘人王克師,由今新莊入南崁,其族蕃衍今平鎮市的平鎮、北勢、東勢村及中壢市。”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在網路上搜尋也看到相同的記載,只是資料變成〈授州司馬顯考璞齋劉府君墓誌〉(《網聯郜姓:王姓(一)》,2007.6) 一度讓我以為漏掉了什麼碑傳資料,經查《台灣叢刊》找到這兩份資料,沒發現任何關於南崁和克師公記載,或許都是資料索引出了什麼錯誤吧。

    克師公在開墾南崁的同時,郭光天、郭宗嘏墾號的勢力逐漸伸向南崁社。雍正十年(1732年)廣東巡撫鄂彌達奏准凡有妻子在內地者,許呈明給照,搬眷入臺,編甲為良,使大陸移民暴增。雍正十一年(1733年)龜崙嶺山道開通,又帶來了大量墾民。這些,隱隱浮現出生存的競爭。

    克師公生前應該沒有遇上閩客械鬥,但兒孫輩就難免了。雖然退出南崁,業佃之權仍在國家保護的範圍之內。但在南崁福老人優勢地帶,無法自行耕種,只能田舍一併租予佃農,收取微薄的租金。

    後世子孫追念克師公,開疆拓土,創業惟艱,乃將他留下來的田產不予處分或分割,設為祭祀公業,以供春秋之祭。蒸嘗縱使不腆,尚能勉強維持。

    然則,國民政府撒來台灣,不認為喪失中國民心,反而不分青紅皂白的怪罪於毫不相干的台灣地土。1951年全面實施耕者有其田,強制徵收地主“超額”之出租耕地,並附帶徵收地主供佃農使用收益的房舍、曬場、池沼、果樹、竹木等定著物的基地,放領給現耕農民。真正的大地主蒙受暴利,只能算中農、下農甚至貧農的小“地主”,生活立刻陷入困境。



    作為祭祀公業的田產也在強徵之列,克師公墓園周圍之田地全放給現耕農民,若干年後,他們巧妙的變更使用,開發成為現代化的高爾夫球場。黃澄澄的稻浪全變成綠茵茵的草毯子。原本克師公躺在自己親手開懇的土地上,想看到子孫頂著烈日,捲著褲管,彎腰種田,哺育後代的景象全看不到了,能看到的,是一批批穿戴著高級休閒衣著的都市人,一副副又高貴又驕傲的臉孔,踐踏著他辛苦開墾的土地,他想開口制止,卻發不出聲來,卻還要提防隨時從天而降的小白球。

    1971年開始興建中山高速公路,又徵收了他的土地,剩餘的田產以公路為界,一分為二,1987年拓寬,再次徵收,田產又少了一大塊。1999年興建台灣高鐵,再徵收兩大筆土地,從板橋站南下,兩次走出隧道,都能看到他開墾過的土地,車子以300公里時速飛過,腦子裡能停住什麼?當年他沒開墾,這裡依舊架上兩條台灣命脈,不是嗎?

    今年清明,我首度走進高爾夫球場尋找克師公墓園,走在碧綠柔軟的球道上。

“哪裡來的?快走!快走!”

    遠處幾名“球友”如是對我咆哮。

    很不是滋味……

[註] 《彰化縣志‧義民傳》載,大甲番亂時,淡水同知張宏章,適帶鄉勇巡莊,路經何束社,遇伏。時阿束近社村落,皆粵人耕佃所居,方負耒出,遽聞官長被圍,即呼莊眾,殺退叛番,宏章乃得走免,是役戰死18人,鄉人負屍葬於縣城西門外,題十八義民之墓。

補記:近從堂兄年厚處得見克照公派下家譜,知克照公生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朱一貴起事時才11歲,不至於從軍來台,其來台時間當在雍正十年(1733年)平大甲番亂時,長子正登公(族名仕登、仕槽)生於乾隆八年(1743年),看來他比克師公早婚許多,也許當時他財力比較雄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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