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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三年(1725年),我十三世祖王克師攜侄王仕福從長山到台灣。

    在這前後,他也有族人來台,所知就有王廷仁和王克照。

    王廷仁是王朝帶之長子,朝帶為王良斯之子,良斯之長兄王良相為克師公之曾祖父。在輩份上,王廷仁是克師公之族叔。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 ,年24,隻身來台,從鹿港登陸。他來台灣有兩種可能──偷渡或傭工。

    據說施琅經常吃鄭軍客家將領邱煇、劉國軒的虧,特禁潮惠人移台。不過,日子久了,法禁鬆弛,難免有人偷渡。施琅死後不久,就有客家人進 入彰化平原。而台中盆地,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曾任台灣北路營參將的福州城守副將張國報墾貓霧拺一帶土地,取名張鎮庄。康熙五十八年( 1719年)漢佃遭受番害,閩浙總督覺羅滿保下令毀莊逐佃。雍正二年(1724年)曾任台灣鎮總兵的福建水師提督藍廷珍續典荒廢的張鎮莊,招佃開 墾藍張興莊,後改名藍興莊。不過番害不斷,藍廷珍終於雍正五年(1727年)自請充公,但不影響佃戶耕墾。王廷仁上陸之後,應該就在這些地方 不穩定的佃耕,或者充當種地傭工。一直經過15年,到雍正九年(1731年),才在彰化縣貓霧梀社腳田仔庄開基立業。不過,遍查地志,都找不到 腳田仔庄。惟道光十六年(1836年)周璽的《彰化縣志》,貓霧捒東西上下保各莊名有番社腳,同治十年(1871年)的《臺灣府輿圖纂要》貓霧捒保 有田心仔庄,兩地都在今台中市南屯區,或許原本記載是“彰化縣貓霧梀(番)社腳、田(心)仔庄(間)”,後人抄錄時漏了一些文字。據說他的長 子王克享後來遷居淡水上崁莊,在族兄克師公家居住,並經營生意,並耕作克師公之田。這裡的淡水,指的是雍正元年(1723年)設立的淡水廳, 查地志並沒找到上崁莊,或許是南崁之誤,否則怎麼依附克師公?王廷仁的後人不少,大致分布在中壢、平鎮、楊梅、台中、彰化等地。

    王克照,王廷謙之長子,根據他裔孫王萬興、王金盾、王幸雄所編的《王氏家譜》,說:“傳至清朝雍正年間,十三世克師公及十三世克照公等 堂兄弟,隨清軍治(至)台,在平朱一貴及大甲番亂,相偕來台。”從語義看,應是堂兄弟兩度相偕隨軍來台。王克照生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 ,康熙六十年(1721年)朱一貴起事時才11歲,不至於從軍來台,其來台時間當在雍正十年(1732年)平大甲番亂時,但那時克師公已在台8年。所 以,“相偕來台”之說,大有問題。如改為“相‘繼’來台”,也有問題,首先,王廷仁和克師公都不在“平朱一貴”時來台。其次,兩人後裔 所修家譜都無“隨軍”之說。更特別的是,該譜還保留了一個說法,“雍正年間,十二世祖廷謙偕子克照公及姪克師公三人,由粤渡台,於淡水 上陸。初居新莊,後據桃園、南嵌(崁)、中壢、平鎮等地拓墾。廷謙公因台灣北部亂事時起,回唐山饒平,不復來台,留下克師克照二公於上述 地區墾植。”這個說法也有可疑之處,雍正年間台灣北部沒有重大亂事,王廷謙來而復去的理由不充分,或許族人錯把廷仁作廷謙;雖然如此, 該譜保留的兩種說法,都指向克師、克照相偕來台。對照譜裡提到的墾地,前說“先入墾桃園、南嵌(崁)、大園,後移居中壢平鎮一帶”,多“ 大園”,後說多“初居新莊”,整合來看,與克師公派下的宗譜記載大致相同,只差偕克師公來的是宗姪全福,不是族弟克照。個人認為事遠年 深,不免傳訛,傳訛之中,也有部分真實。王克照公妣葬地,至今未明,長子仕登之墓,該譜記“設在桃園縣新坡鄉郊麓王姓祖墳公塔中”,應 係“新屋鄉”或“觀音鄉新坡村”之誤;而仕斗公妣之墓,設在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北窩山麓王姓祖墳公塔中。從葬地上看,來台第二世佃墾之 地,大致在大溪墘莊和竹塹社地的範圍內,和克師公父子不重疊。個人猜想,克照應隨台灣總兵王郡來台平大甲西社番亂,那年他22歲,退役後 ,短期依附克師公,然後往新竹發展。後裔大致分佈楊梅、竹東、北埔等地。

    克師公來台,有兩種說法。

    在網路上,署名“半山客”的許時烺所寫的《世界饒平人》,有這樣的 記載:

      “廣東饒平縣人王克師在八里防守,後轉蘆竹南崁,除役後墾南崁。”

許時烺投入台灣饒平客研究有年,和我族人有所接觸,這個資料當有所本,至少王克照派下的《家譜》就有隨軍之說。資料裡頭提到兩個駐所, 八里岔汛和南崁汛同時設立,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升格為淡水營,在滬尾設守備,汛塘應未撒除,雍正三年來台駐守八里岔汛,三年後調南崁 汛,退役就地開墾南崁,從時間推算很合理。汪毅夫說:“台灣班兵三年一換,由內地各營選員撥往換班。兵丁出缺亦不可令台灣人頂補,俱由 內地兵丁頂補。清廷准許班兵年過四十搬眷隨軍,又准班兵就地娶親。這樣,不斷有退役班兵因為家口在台灣駐紮地而定居焉。”(《閩台緣與 閩南風》,p6)可見早期退役班兵定居很普遍。張素玢〈南崁地區的平埔族群〉特別指出當年南崁汛的班兵,“依例三年期滿新舊兵丁交替,但 期滿可退者多不願歸去,雍正末年流集於三塊石和拔仔林一帶,而與南崁方面的移民闢墾竹圍到海口之地。”(1998)這裡說的班兵是雍正末年比 較晚的,克師公早幾年退役,留在南崁開墾,從歷史背景判斷,也很合理。南崁汛塘在營盤坑,克師公在營盤口有林、田、地等多筆產業,死後 也葬營盤口,從地緣關係聯想,也不無可能。何況族人王克照也是隨軍來台,年輕人離鄉背井,尋找就業機會,最直接運用的就是血緣親屬關係 進入軍中,別說克師公,王廷仁也可能是隨軍來台,從人際關係來說,更加強這個傳說的可信度。



    不過,對照克師派下《族譜》,少了“新莊”的元素,這還不打緊,少了“宗姪仕福”的元素,可信度就大打折扣。王仕福真實存在,他隨克師 公來台,逝後無嗣,遺骸現寄葬於仕泮公傳下之太原佳城。叔侄兩人歲數相當一起當兵的可能,不是沒有,但族譜略從軍而不提,就不太可信。 不但這樣,克照派下的《家譜》,一再強調克師、克照相偕而來,也略過仕福,這樣也缺欠說服力。

    看來,克師公來台,還是《三槐王氏族譜王克師派下》比較真實。

      “雍正三年偕同宗侄仕福等由粤渡台,經淡水上陸,先入新莊,後據桃縣南崁。”

    據線上《潮州長彬陳氏族譜》說“饒平縣長彬鄉在清雍正三年歲次丙午大旱”,他們也因此移民屏東潮州開墾。長彬距原鄉新豐墩上不遠,或許 當時也被災,克師公叔侄也帶著“逃難”的性質出來。

    在時間上,剛好稍早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廷解除潮惠居民入台的限制,那時克師公只要向原籍地申請取得護照,就可渡台。

    關於登陸點,族譜記載的“淡水”有可能指淡水廳,我家宗祠植槐堂所謂“乘波濤,擇淡北”,就泛指淡水廳北;也可能指現在的淡水,此淡水 過去稱滬尾,克師公來時,當地設有淡水營守備,但要往新莊,在八里岔登陸比較方便。不過還有更方便的,就是直接在新莊登陸。康熙三十三 年(1694年)北台發生大地震,台北盆地塌陷成大湖──後人取名為康熙台北湖,河運特別發達,當時的新莊已是重要港口,何必登陸滬尾或八里 岔?新莊也可能是他真正的登陸點。三個地點都不違背《族譜》的記載。

    克師公來台灣才21歲,有人說他到新莊想跟商賈學作生意,也有人說他是布販。不過,當時新莊還沒成街,港口也還不到“千帆林立”的景象, 甚至媽祖也供在小廟裡頭,如果克師公最初是商販的話,本錢也不會多。



    那時,倒是幾個著名的墾號,已經插手新莊地區的開發。像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賴科、王謨、鄭珍、朱焜侯所組成陳和議墾號,請墾海山庄 、內北投、坑仔口等地。康熙末,胡焯猷、林秀俊也已來北台開墾。雍正二年(1724年)鄧旋其收購王謨、朱焜侯兩人的股份,成為海山莊業主。 雍正五年(1727年)楊道弘請墾整個新莊平原的土地。那時農村人力市場需求量大,年輕人來台灣大多投入傭工或租佃工作,或許克師公也在其列 。

    過了三年,克師公24歲,來到南崁開基。南崁最早是凱達格蘭族(Ketangalan)南遷棲地,有南崁、坑仔、龜崙、霄裡等四社。在1624-1625年間 荷蘭人繪製的地圖上標示有Lamcam,並藉港口與平埔族交易。明鄭曾在五福宮廟口營盤坑屯田,招徠漢人開墾。康熙末年,從廣東嘉應州的客家 人,在五福宮附近,向社番借地搭草為寮,載裝貨物渡海和社番交易,南崁港後來也偷渡人口,甚至有海盜出入。

    康熙五十年(1711年),臺廈道陳璸北上搜捕海盜鄭盡心之後,於次年設淡水分防千總,並增設大甲溪至淡水八里坌七塘,其中就有南崁塘,“自 竹塹至此可百里,西出港口,時有般隻往來。北距八里坌可五十里,山澗叢雜,陸路扼要之地,目兵十名。” 設塘置兵後,人民生命財產有保障 ,自然吸引拓墾的人們。陳和議墾號將坑子口當作開墾台北平原的一部分,和坑仔社番合墾坑子、外社、山腳、坑口、海湖等村的荒埔,利用山 泉、山溪灌溉山坡的田地。克師公有沒有參與坑仔的開墾,不得而知,但坑仔開發的成功,在他內心深處燃起開墾南崁的熊熊烈火,也在他腦子 裡畫出開墾南崁的藍圖。

    由於漢人到北路台灣開墾日多,為因應實際需要,在朱一貴亂後,雍正元年(1723年)設彰化縣,置知縣,設淡水廳,置捕盜同知。同時官方開南 崁港等九個貿易港,也帶來更多移民人口,克師公看在眼裡,心中不免急切的想積攢足夠的資金,一圓佃墾荒埔的夢想。

    當時,熟番繳納比漢人更重的課餉,還要供差,參與公家差役,因而無法專心從事農耕及獵鹿,只好賣草地荒埔來支付沉重的課餉。雍正二年( 1724年),覆准臺灣各番鹿場閒曠地方可以墾種者,聽各番租與民人耕種。這樣,漢移民更易取得荒地開墾,克師公受到這樣的環境刺激,鼓舞 起戰鬥意志,毅然在來台的三年後,雍正六年(1728年)在南崁開基。

    克師公有可能直接和南崁社頭目交涉、進行佃墾工作。

    不過,有一位跟克師公同年來台的漳州人郭光天,不久回到長山,呈閩浙總督准命海防同知伊士良率兵106人,在克師公來南崁那年,再次渡海 ,開墾大桃園,漸次進入南崁。在時間點上,我懷疑克師公跟他有一定的關係。有沒有可能同來同返,或都有沒有佃耕郭家的土地,都要有進 一步的資料才能判斷。

    雍正十年(1732年)廣東巡撫鄂彌達奏准凡有妻子在內地者,許呈明給照,搬眷入臺,編甲為良,使大陸移民暴增。一部分移民湧入南崁,隱現出 生存的競爭。

    雍正十一年(1733年)龜崙嶺山道開通,又帶來了大量墾民。這些,隱隱浮現出生存的競爭。

    九年後,乾隆二年(1737年)同為客家人的薛啟隆率丁數百名渡台,由南部北上,入墾虎茅庄,墾區東到龜崙嶺,西到崁仔腳,南至霄裡,北迄南 崁。可見克師公開基之際,正是南崁的開墾歷史的初期,有相當的優勢。只是郭、薛更具有財力人力的強勢。在艱困的環境下,依舊努力的掙扎 在硬泥堅石縫隙間,希望終有破土而出的一天。

    台灣各平埔族多以本族語言為社名,只有南崁社直接用漢人稱呼,主要是漢人接觸得早。“崁”(Kham’)是福老話,指陡直崖壁。康熙三十四年 (1695年) 4月26日郁永河經過南崁時,經歷這樣的景象:

      既至南崁,入深菁中,披荊度莽,冠履俱敗,直狐貉之窟,非人類所宜居也。

    從克師公和二子一侄留下來的家業看來,他應從今蘆竹鄉營盤坑往龜山鄉大坑村陳厝坑開墾。當時他看到的景象,應和郁永河看到的差不多。但 終究花了40年的時間,開闢了相當大的土地,還有相當多的產業。讓他置身黃澄澄的稻浪之中,想像子孫在這一大片生生不息,終於在64歲時離 開人世。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把“開台第一進士”王克捷也當作我們饒平族人。他不但開台進士,而且所寫的《台灣賦》也有開台第一賦之稱,如果真是 我家族人,我們當然與有榮焉。不過,只要查一下《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冊第182 頁),王克捷之父為王商霖,他自己是乾隆二年( 1737 年 )丁巳恩科三甲第170名進士,籍貫為“福建晉江”,只能說遺憾了。

    又陳雪玉《桃園閩客族群與地方政治關係的歷史探討(1950-1996)》提到:“據臺南市歷史館藏〈吏部候選州司馬詒翼王府君墓誌銘〉云,1725 (雍正3)年饒平蓮塘人王克師,由今新莊入南崁,其族蕃衍今平鎮市的平鎮、北勢、東勢村及中壢市。”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2003年),在網路上搜尋也看到相同的記載,只是資料變成〈授州司馬顯考璞齋劉府君墓誌〉(《網聯郜姓:王姓(一)》,2007.6) 一度讓我以為漏掉了什麼碑傳資料,經查《台灣叢刊》找到這兩份資料,沒 發現任何關於南崁和克師公記載,或許都是資料索引出了什麼錯誤吧。

    克師公生前應該沒有遇上閩客械鬥,但兒孫輩就難免了。雖然退出南崁,業佃之權仍在國家保護的範圍之內。他不曾成立墾號,土地多佃自番社 ,或者向郭、薛等業主佃耕。但南崁終是福老人優勢地帶,無法自行耕種的,只能連同田舍一併租予現佃農人,收取地租。

    後世子孫追念克師公,開疆拓土,創業惟艱,乃將他留下來的田產不予處分或分割,設為祭祀公業,以供春秋之祭。蒸嘗縱使不腆,尚能勉強 維持。

    然則,國民政府撒來台灣,不認為喪失中國民心,反而不分青紅皂白的怪罪於毫不相干的台灣地土。1951年全面實施耕者有其田,強制徵收地主 “超額”之出租耕地,並附帶徵收地主供佃農使用收益的房舍、曬場、池沼、果樹、竹木等定著物的基地,放領給現耕農民。真正的大地主蒙受 暴利,只能算中農、下農甚至貧農的小“地主”,生活立刻陷入困境。

    作為祭祀公業的田產也在強徵之列,周圍之田地全放給現耕農民,若干年後,他們巧妙的變更使用,開發成為現代化的高爾夫球場。黃澄澄的 稻浪全變成綠茵茵的草毯子。原本克師公躺在自己親手開懇的土地上,想看到子孫頂著烈日,捲著褲管,彎腰種田,哺育後代的景象全看不到了 ,能看到的,是一批批穿戴著高級休閒衣著的都市人,一副副又高貴又驕傲的臉孔,踐踏著他辛苦開墾的土地,他想開口制止,卻發不出聲來 ,卻還要提防隨時從天而降的小白球。

    1971年開始興建中山高速公路,又徵收了他的土地,剩餘的田產以公路為界,一分為二,1987年拓寬,再次徵收,田產又少了一大塊,最近五楊 高架公路又徵了一次。1999年興建台灣高鐵,再徵收兩大筆土地,從板橋站南下,穿過兩個隧道,就能看到他開墾過的土地,車子以300公里時 速飛過,腦子裡能停住什麼?當年他沒在這裡開墾,這裡依舊架上兩條台灣命脈,不是嗎?

補記:近得《王景班公手抄王氏族譜》,說克師公“後至南崁大坑內圓林坑,創業垂基”,家(南崁圓林坑自屋)終於正寢”。可見他從員林坑開始墾荒,也在員林坑建屋自居。又說克師公“創業二百餘租”,三大房分居時,“將南崁圓林坑公屋山場田計五十餘石租存公”。所謂“創業二百餘租”,應該是他的田產繳完大租之後,還有自己可以支配的小租二百餘石。三大房將其中五十餘石租存公,作為祭祀公業,同時員林坑的自屋也成為公屋,即後人所謂南崁宗祠、大坑宗祠。(詳見拙作《景班公手抄王氏族譜的價值》) 201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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