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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忠毅公軼事》:“視學京畿。”不能直接翻成“巡視學校”或“督察學政”。

    這應從明代官制“學政”的職務說起。

    學政,全稱提督學政,俗稱學使、學台。職務有:

1.巡迴視察省内各府學、州學、縣學,檢查這些“學”的教學情形。

2.主持省內各府、州、縣的“院試”,選拔進入府學、州學、縣學學習的“生員”,生員俗稱“秀才”。

3.主持“歲考”,每年考核省内各府學、州學、縣學的“生員”,分六等第,歲考第六等黜革。

4.從省內各府學、州學、縣學裡,選拔秀才進入國子監學習,在國子監學習的學生稱“監生”或“大學生”。

5.主持“科考”,又稱科試。在三年一次的鄉試(省試)之前,各省學政巡迴所屬府、州舉行科考,想參加鄉士的生員,要通過科考才能取得鄉試資格。

    學政之職,各省都有設置,由皇帝任命。執行上述職務,必須巡迴省內各府學、州學、縣府。一般府、州、縣治都有文廟,“學”都設在文廟裡頭。

    左光斗當時擔任北直隸學政,而史可法祖籍是順天府大興縣,於是就有了交集。

    第一個交集點是古寺。第二個交集點是試場。

    如果“視學京畿”翻成“巡視學校”或“督察學政”,那麼必須搞清楚是不是“公出”,是“公出”才能搭配“巡視”、“督察”等兩個動詞。第二次左公斗明明就主持考試,跟“巡視”、“督察”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那樣翻譯是不對的。

    “視學京畿”應是借代,翻作“擔任直隸省學政”,這樣前後文義才能搭配。

    文言文教學有不少傳統政治、文化的承載,不能略而不講,要不然就刪掉。

    這一課,有人質疑“面署第一”是否公平?“持五十金,涕泣謀於禁卒”,涉及賄賂;“往來桐城,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於堂上”,因公循私。 個人始終認為,國文教學是語言教學,藝術感染和品格陶冶等情意教學,不是擺在課本裡,一味說教,應該躬行實踐,內化為個人素養。這樣的教材,正可以訓練學生批判性思考,從語言出發,結合歷史文化典制,進行高層次思考。留比刪好。

    由於它文化承載相當大,教師可以指導學生擷取文本信息,搜集當時文史資料,判斷以下問題:

1.“縱數騎出”、“微行入古寺”是白天還是晚上?具體時間應該是哪一年?

2.直隸省學政的官署在哪?左光斗“縱數騎出”、“微行入古寺”出了北京城沒有?

3.“廡下一生伏案臥”的“生”,是“童生”還是“生員”?

4.“及試”的“試”,是“院試”、“歲試”或“科試”?具體時間是哪年哪月?考場在哪?

5.上述哪種考試,學政有“面署第一”的職權?

6.“官署”是官員辦公的地方,“官邸”是官員生活起居的地方,“考場”是學政執行業務的地方。當時“考場”離左光斗的“官署”和“官邸”到底有多近?“面署第一”和“召入,使拜夫人”是同一天,還是好幾天、好幾月以後的事?

7.“五十金”到底合今天多少新台幣,史可法連續兩次鄉試落榜,當時連舉人的身份都沒有,為什麼拿得出來?

    以上問題,都關係到課文的理解,如果老師能確實指導學生掌握,才能真下落實文言文教學,不然,不就是打混嗎?留著不如刪掉。

 

附圖是北京國子監街上的一個里中巷門,也就是古人所謂的“閭”,門額“聖人鄰裡”顯然有錯字,不可原諒的是,居然在象徵國家最高教育旁邊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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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