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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國文科非選擇題的第二題是意見闡述,佔18分。這一題有字數限制,250-300字,像這種字數限制的題目,考生最好抱持戒慎恐懼的心理確實遵守,別跟分數過不去。

    題幹:“請綜合框線內的兩個事例,提出你的看法。”“綜合”二字加粗加底線,是希望考生特別注意;換句話說,沒有特別注意,一定有相當糟糕的後果。“綜合”有兩個義項,其一是“把不同種類、不同性質的事物組合在一起”,作形容詞用,如:綜合藝術、綜合發展;其二是“把分析過後的事物或現象的各個部分、各個屬性聯合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作動詞用,如:綜合各方意見、把各種資訊加以綜合。從語義判斷,這裡採取的是第二義。可以這樣說,綜合是一種聯合,聯合什麼呢?即事物或現象的各個部分、各個屬性。像當前國家施政,不能只顧經濟方面的問題,而不顧教育方面的問題;又像石頭有堅的屬性,也有白的屬性,要綜合的是堅、白兩種屬性,而不是單方面的綜合堅或綜合白,事實上,單方面,個別屬性的綜合,沒有意義,也無從綜合。綜合以後,還必須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否則堅歸堅,白歸白,就成為不統一的兩個個體了。

    話說回來,這一題要考生綜合什麼呢?也就是框線內那兩個事例。這兩個事例具體內容為:

(一)蘇麗文在北京奧運跆拳道銅牌爭奪賽中,強忍左膝受傷之痛,十一次倒下仍奮戰到底,令全場動容。回國後,數所大學爭取她擔任教職。

(二)邱淑容參加法國18天超級馬拉松賽,途中腳底破皮受傷,仍堅持跑完全程。送醫後,因細菌感染引發敗血症,右腳截肢,左腳腳趾摘除。

    在綜合這兩個事例之前,要先進行分析,因為要綜合的事物或現象是要經過分析過後,才會形成事物或現象的各個部分、各個屬性。

辛志平校長故居從爭取到維修到開放,速度相當快。


    這兩個事例經過分析,有許多共同屬性,例如:“女性運動員”、“參加國外舉行的正式比賽”、“腳部受傷”、“比賽到底”等。但也有不同的屬性,例如:比賽的性質、受傷的情形、結果更是天壤之別。

    既然要綜合,就要把這些相同的、不同的屬性,全部綜合在一起,最後還要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們知道,認知教學目標有六個層次,“記憶、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這一題屬於綜合題,考查學生綜合能力,平時教師應多給學生這方面的訓練。

應接室接待過不少賓客,主人和賓客共構官舍的歷史。


    在我們閱完考卷之後,發現這題並沒給考生帶來太大的困難。

    大部分的考生都將兩個事例綜合為正面的道德教訓,“永不放棄”和“堅毅不撓”是最常見的主題,也最能博得閱卷老師的認同。

    也有不少考生不以為然,認為兩位運動員參加競賽,沒有“量力而為”,應該體認“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道理,維護身體健康,在下次競賽充分發揮。也有考生認為遭致嚴重的運動傷害,“得不償失”。這些程度大小不同的負面看法,對於解除或減少現代人的壓力,也有一定的效力,大致符合家長、學校老師的人生期待,閱卷老師也能認同。

    少部分考生從女性切入,強調女性的靭性,女性的堅強,我想閱卷老師也會接受,甚至讚許。

    怎樣作答無法得到閱卷老師的認同呢?

在居間家人共渡美好時光。


    首先是用語不當。說兩位運動員的奮鬥精神,讓台灣人感到驕傲,這有道理;說成國家民族之光,也能接受;但若說她們獲得無比的榮耀,那就未免言過其實了;還有人說她們“失之東隅,收之桑榆”,說她們“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都有違事實。畢竟邱淑容截肢、摘除腳趾,可說是件慘事,怎能當作收獲看待。至於說她們“賠了夫人又折兵”,說她們“春蠶到死絲方盡”,都屬於比喻不倫,引用錯誤。還有考生說,邱淑容“失去雙腳”,是與事實不符了。

    其次是不合題旨。一種狀況是,分別說出他對蘇麗文、邱淑容事蹟的評論,從頭到尾都沒進行綜合的工作,這樣閱卷老師不能接受。另一種情況,只談蘇麗文,不談邱淑容,這樣更不會進行綜合的工作了。這種考生很多,而且大部分表示,他們有幸透過電視螢幕也看到蘇麗文那場比賽的轉播,甚至有人說蘇麗文的表現,不但“令全場動容”,連他們不在現場的觀眾,也同樣“動容”。有人認為透過電視轉播,全世界都為之動容,全世界的人都為蘇麗文所代表的台灣精神感到驕傲。這也可以看出,電視對人們影響有多大,考生談到一再出現在電視上的蘇麗文,就下筆如有神;對躺在擔架上,一下飛機就被醫療專車接走的邱淑容,著墨少到沒有,考卷就反映出這種異化的現象。當然,也有很少部分學生光寫邱淑容的,不提蘇麗文,一樣不合題旨。

    還有一種狀況,一開始就提到國父十次革命,然後再說堅毅不撓的重要,最後不外要學習要效法,看起來很完整,就是完全找不到蘇、邱兩人的大名,連體育、運動都不提,也沒有任何受傷之類的事,只有一再重複的“奮鬥”,閱卷老師很難找到他就題答題的蛛絲馬跡,只好以離題看待。

緣側採光良好


    這一題,錯字連篇的情形,也讓人大開眼界,像:“賀(喝)彩”、“裂(劣)勢”、“漏(露)臉”、“貫徹使(始)終”、“玩世不公(恭)”,“永不放棄”居然會寫成“擁不放棄”、“勇不放棄”,更誇張的是,連考卷上的名字也會抄錯,寫成“蘇『利』文”、“邱『叔』容”,這樣粗心大意,實在太不應該了!
個人非常支持這種能考查學生綜合能力的題目,但內容如果少一些道德教條,多一些生活現實,題目會更好。也許綜合的內容是發放消費券、發放教育訓練津貼、調漲汽油瓦斯水電、下修今年經濟成長率……等問題的各方面意見,會比較實際。

    最近路過辛志平校長故居,由於已經開放,便入內參觀。在建築方面,日式宿舍的格局和工法,有一定的價值,但不是我參訪重點。我在後面的藝文館裡,終於看到日治時期幾位竹中校長的大名,大木俊九郎(1922)、荻阪進治(1932)、志波俊夫(1937)、深井米次郎(1940)、松井實( 1942)、三屋秋策(1943),他們應該和辛志平一樣,曾以這裡作為官舍。個人認為,這個官舍之所以是文化資產,應該是個歷程,由曾經生活在這裡,或者曾經在這裡往來的人,共同創造的。取名“新竹中學校長官舍”,比較實際。最近網路上搜尋,看到多了不少這類回憶的文章,像清大核能專家林建昌的〈辛志平故居與海角七號的連想〉,淡淡的筆觸寫出深刻的情韻,感人殊深。茲將這些校長的片羽,彙整如下,希望能為大家勾勒出粗略的樣貌。

押入收藏不少物品


    第二任校長荻阪進治,到任時興建了118坪的大講堂,卸任前興建了74坪的銃器庫。

    第三任校長志波俊夫是琉球人,後來調到昭和十六年(1941年)才成立的台北州立台北第四中學校,接續創校校長堀再平的校務工作,據他的學生──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主任蘇仲卿回憶,或許因為琉球王朝被併入日本版圖的關係,他的修身課從不宣揚忠君思想。昭和十九年(1944 年),他接長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也就是建國中學的前身,成為該校末代校長。

    第四任校長深井米次郎,曾任新竹州立新竹高等女學校(竹女前身)第三任校長。

在座敷裡也接待過不少重要客人。


    第五任校長松井實,曾在大正十一年(1922年)和久住榮一、加藤春城合著《臺灣公民讀本》,大正十三年(1924年)他在台北視學任內,提出〈體育振興策〉,主張普及登山、遠足、旅行、海水浴。昭和十二年(1937年)為北一女校長,1938年校園發生台籍學生藍敏一視同仁案,他以開明的作風不予處分。他從北一女調到竹中,只做了一年,竹中的第二校歌是他作的詞。昭和十八年(1943年)調往高雄中學,成為該校末代日本校長。

    末代日本校長末任校長三屋秋策,原為昭和十三年(1938年)創校的台北州立蘭陽高等女學校校長。他本教物理課,自慚實施皇民教育,愧對台灣學生,返日後銷聲匿跡,臨終囑咐:“今後任何人問及生前之事,務必代為致歉。如有索取昔日照片者,一概婉拒。”1985年竹中籌設校史館,赴日蒐集史料,直接和其子取得聯繫,多次書信往返,說明原委,才能取得脫帽半身照一張,並以一封長信說明苦衷,再三代父致歉。

台所烹煮過不少美食饗宴


    老輩竹中學生最懷念的,還是創校校長。大木俊九郎(1879-1967),號桃江,佐賀縣人。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東京帝國大學文科畢業,任教於愛媛、山梨、福岡、沖繩、廣島等中學。大正十年(1921年)為台中商業學校首席教諭,次年4月,擔任新竹州立新竹中學校創校校長。開學典禮一再申明“一視同仁”,落實“內台合一 ”政策,主張德、智、體三育並進。當年11月,總督府在台北師範學校舉行第一屆中等學校教授研究會時,他力陳“吾人承奉一視同仁聖旨為國辦教育,絕不可擅意製造任何特殊教育背景,台灣與日本本土應無軒輊之分,其納稅徵兵義務既如憲法明文所定,即無所謂根本觀念顧慮之必要”,獲與會者支持,撤消了“國民化之根本觀念”議題。

    大木治校,體育方面,將劍道,游泳列為各年級必修課程,自己也以身作則;訓導方面,每日舉行朝會,訓勉學生“立身要誠、心智要慧、體魄要健、意志要毅”。還有許多特別的規定,像他覺得學生將手插在褲袋很輕浮,就規定褲子不准縫口袋;他要求學生尊師,做出“退後七尺,不踏師影”的規定;他相信教條,規定學生在教室右上角書寫每日一訓。此外,還不准學生使用化妝品、肥皂。

    大木平生崇拜乃木希典,常以乃木精神做為圭皋。他飽讀詩書,雄辯多才,善吟,書畫、音樂、弓道、劍道皆通,地方藝文活動,多為評審、指導。昭和七年(1932年),自慚他兒子犯了“醫生不得與共事之護士談戀愛”的禁忌,辭職返鄉,擔任佐賀圖書館館長,以“葉隱”的筆名從事寫作。1964年曾應邀返校,受到校友熱情歡迎。他的曾孫女大木美枝子,也在去年應邀重返官舍,懷念曾祖舊居。

新竹中學行政人員的官舍,現改為藝文館。


    大木還有件特別的舉動。話說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5月27日,日俄海軍在對馬海峽交戰,聯合艦隊司令東鄉平八郎在旗艦三笠丸升起象徵“皇國興亡在此一戰,勉勵諸君奮勇殺敵”的Z字旗,終破俄軍,於是訂這天為海軍紀念日。大木校長每年到了這一天,就會在明信片大小的紙上印著Z字旗,親筆書寫“此一戰”三字,分送學生。

    至於辛志平,總覺教育哲人的稱號,未免言過其實。他平生最得意的事在抗日與辦學,所謂抗日,就是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先後充當黔桂湘邊區總司令宋心濂及第三方面軍總司令湯恩伯的機要秘書。宋心濂曾親自處決了中國共產黨第三任最高領導人瞿秋白,第二次國共戰爭,他在石達開被俘處被俘。兩蔣一向輕蔑那些不能在戰場上成仁的人,所以,他1959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赦,1982年8月29日在纽约創立“中國和平统一促進會”,被當時中國國民黨那些希承上意的人譏為“鷹犬將軍”。其實,為一個不得民心的政權作戰,即使陣前起義,也不過分,促進和平統一,不也提供一些反共人士澄清真實價值的空間,當年說他鷹犬,現在比他更鷹犬,我們只能把他的評價留給歷史。至於湯恩伯,河南人心目中的“水、旱、蝗、湯”四大災害,遠非他的恩師陳儀所能及,功過是非早有定論。說真的,雖然辛志平充當簡三階機要秘書,為期不長,但卻一直跟隨到戰爭結束,戰後又立即派任新竹中學,令人懷疑他能出淤泥而不染。三紀為校長,也難免讓人有遂成豎子之名的感喟。

    但也有件事,我相當佩服辛志平。大木校長曾經對學生說:“本校承奉一視同仁之政策,期收台日和睦相融之實,以德智體三育並進為吾校信條,無所偏廢,猶如校徽中三片竹葉大小一致。”以抗日自詡的辛志平,為維護學校傳統,沿用了這個校徽,表現了他對核心價值的堅持,在那刻意消滅殖民思想的年代,誠屬難能可貴。

玄關上掛著這幅字,題跋間接說明辛志平和湯司令官的關係匪淺。


    據說,辛志平每以“寄語橋下東流水,出山要比在山青”一聯勉勵畢業生,對即將離開校門的學生,期望他們清白自守,相當適切。不過,句子不是辛志平原創的。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2月,丁文江到湖南考察煤礦時,順便遊覽南嶽衡山,一時詩興大發,揮筆寫了《麻姑橋晚眺》:

      “紅黄樹草留秋色,碧綠琉璃照晚晴。為語麻姑橋下水,出山要比在山清。”

    辛志平本來就不以文名,援引別人的句子,本無可厚非,但經過他的散播,很多竹中畢業的學生,為人師長之後,也用相同的句子勉勵他的畢業生。2007年5月20日,我們以畢業30年校友身份參加政大校慶,回母系座談,乙班的楊碧雲當場感謝朱守亮老師當年“寄語”一聯的畢業題辭,讓終身銘記,其實朱老師也是竹中畢業的。

    如果,我也出個題,要考生綜合“此一戰”和“寄語橋下東流水,出山要比在山清”,那我會看到怎樣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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