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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元年(1736年),林豐山、林桂山兄弟率里港武洛庄民拓墾瀰濃庄,建了24座夥房,形成街道,取永久安定之意命名“永安路”,也就是現在的“永安老街”。接著開拓十大庄十小庄,成了六堆客家防禦體系的一環。

    舊時,瀰濃沿永安路還分為上、中、下三庄,清領時期在瀰濃設管事,處理一般行政、治安、爭訟等事,由林桂山長孫林之樴─林向選─林日錢祖孫三代充任管事,於是位在中庄林氏夥房的鄉團公館,成為當時的行政中心。

    日本人來了,鑑於小規模抗日活動不斷,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留德的後藤新平任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提出他著名的施政方針:“殖民地行政計畫,在目前科學進步之下,必須根據生物學的原則。也就是要發展農業、工業、衛生、教育、交通、警察。如果以上各項能夠完成,我們就可以在生存競爭中獲得保全及勝利。”

美濃警察分駐所的正面是新式建築,大門立柱才是舊物。

門前正對著美濃舊橋


    這樣的政策體現於曾經在東門樓抗日的瀰濃庄,就是官署和學校的設置了。日治初期,警察官吏以防遏土匪為要務,一般採“集團”配置。但在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總督兒玉源太郎撤廢三段警備制,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地方官制改正,廢縣置廳以後,就改採“散在”配置。全台345派出所,這時增加到930處,次年更到992之數,“瀰濃警察官吏派出所”就是在這時設置的,編制巡查部長1人、巡查2人。

    日治初期,將原本台南府鳳山縣轄下的瀰濃庄,改隸台南縣蕃薯寮辦物署,設置瀰濃區役場,併入阿猴廳。這時,原右堆統領林豐山、林桂山家族夥房的“公館”,應該還被沿用為暫時性的官署。可是,到了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成立瀰濃公學校時,這裡就被徵用為校地,連同林家夥房一起拆除。

    日治初期的警察官署挪用廟宇、公廳的情形很多,原本團練或課租的公廳、公館、公廨或課館,經常成為借用的對象。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 )的《警察機關の設施振興に關する通達》中,將傳統的鄉村自治組織“保甲制度”納入為警察之輔助機關。使得林家與日警有良好的互動。

    加以廳治時期(1901年–1920年),從支廳長以下之官吏全為警察所構成,支廳制度又稱“警察政治”,警察官吏即殖民政府在地方的代表,派出所廳舍如同地方之總督府。地方基層行政雖有區街庄社長之設,但實權全在警察官吏。也就是這樣,在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設置的瀰濃警察官吏派出所,也在林家夥房的位址建築官舍。

美濃警察分駐所後面是駐在警察的宿舍








    大正九年(1920年),廢廳設州,瀰濃改稱美濃,原瀰濃、中壇、龍肚三區合併為美濃庄,“瀰濃公學校”改名“美濃公學校”,“阿猴廳瀰濃警察官吏派出所”改名“高雄州旗山郡美濃官吏派出所”,昭和三年(1928年)也在這裡建築美濃庄役場辦公署,昭和五年(1930年),為了因應美濃市街的發展,以鋼筋混凝土,建造一座橫跨美濃溪的堅固橋樑,也就是今所謂的“美濃舊橋”。同時因為河港功能衰退,又在永安老街(今永安街十九巷)北邊的牛車路拓街成永安新街,銜接日益重要的行政中心的中庄。

    此外,大正八年(1919年)2月14日,邱義生、劉乙丙、黃添元、宋銘經、鍾連福、劉志傳、傅兆球等人在下庄橫街成立“瀰濃信用組合”,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日本人籌設了“高砂製糖株式會社,後與“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合併,成立“臺灣製糖株式會社旗尾製糖所”。為了運送原料及成品,修築“旗尾線”五分車鐵道,在九曲堂銜縱貫線鐵路,旗尾線也在美濃設站,促進美濃經濟發展。

    由於交通順鴨,水利工程日趨完善,米、蔗糖、菸葉給農民帶來富裕,昭和四年(1929年)在庄役場北購地建兩樓辦公廳,改名“有限責任美濃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昭和十年(1935年)增設醫療部,昭和十三年(1938年)建設農業倉庫。這樣一來,分駐所所在區域,不但成為教育、行政中心,還是美濃的經濟中心。

隱身在現代建築後面的是當年美濃警察分駐所

舊美濃警察分駐所進口立柱依舊雄偉

洗石柱面和13溝面磚都是特色

凸窗設計增加採光效果


    彌濃公學校在大正八年(1919年)成立手巾寮分校,大正九年(1920年)成立龍肚分校。手巾寮分校於大正十年(1921年)獨立為旗山第二公學校,大正十三年(1924年)改名吉洋公學校,即今吉洋國小;龍肚分校在大正十一年(1922年)獨立為龍肚公學校,即今龍肚國小。而美濃公學校的校舍,則在1983年拆除重建。

    作為行政中心的美濃庄役場,已於1965年拆掉,改建美濃鎮公所;作為經濟中心的美濃信用組合,也在同年拆除,改建為三層大廈;而作為運輸管道的旗尾線也在1978年停駛,1982年拆除。

    這樣,能喚起人們記憶的,就只剩美濃分駐所和它前面的美濃舊橋了。

廢置的美濃警察分駐所內部殘破


    美濃分駐所是日據時期最普遍、具典型性的一字型屋,左右兩側為事務室與所長宿舍,用凸窗增加採光及立面變化,為區隔公共辦務與生活起居空間的動線,中間設置生活性廊道。

    本體外觀尚保存完整,左右兩邊屋頂部分塌陷,入口處有左右四根西洋式之圓柱,正面洗石子及13溝面磚,材料和作法都具特色。

    整體空間包含主體建築、宿舍、槍堡、門柱、老樹等,槍堡為鋼筋水泥製,高150釐米,槍孔位置離地50釐米。

美濃警察分駐所外的槍堡


    日治時期,警察管理的事務多而繁雜。奉總督府或州廳縣知事的命令,美濃婦女的髮型也管,下田挲草(so co)的姿勢也管,每天警察都會到田邊和河邊巡查,下田和洗衣的婦女,糾正她們,沒收挲草棍。

    戰後,從鍾理和之子鐵民《約克夏的黃昏》裡年輕警察很為難的調解里長和養豬人的糾紛,可以看得出,警察威權大不如前。2006年冬天,我們還在這個分駐所到一幕私放毒販的醜劇。

    日本人當時也曾指定永安老街上的劉宅作為派出所,最後卻選了林家夥房和公館,這樣一來,原本上庄的繁景就移到中庄,這對林家也未必沒有好處。當時富室,懾於日本人威權,即使逃得了家室的挪用,一些公家廳舍和公務開支,也難逃寄附的命運。更何況,依舊保有清領時期鄉紳的身份,還能充當地方行政庄長、區長、委員、理事等職務,又未嘗不是彌補。昭和十四年(1939年)美濃庄長林恩貴引進菸業,菸草大王林春雨因而成為鉅富,也算對鄉梓的奉獻。林家夥房沒了,但林家的人卻能掌握時機,得到很好的發展,令人佩服。只是我們台北市南區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也姓林,據說也是美濃人,但從沒聽他提過美濃,也沒看他為客家鄉親提供什麼服務,或許由於選民結構,他向別的社群認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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