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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鳳神話打破了,吳鳳逐漸走出人們的記憶。

    根據文建會的資料,吳鳳,字元輝,福建漳州平和縣新安里山布社烏石人,生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祖父吳連經商,往來台閩。由於家鄉連遭強颱大旱侵襲,他父親吳珠就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攜家渡臺,起先住諸羅城內前街,後來搬到打貓東下堡番仔潭莊,後又移居大目根堡鹿麻產庄(都在今竹崎)。吳珠是與原住民交易的“番割”,後也成立“吳大振”墾號,招佃開闢番地。吳鳳繼承父業,擔任夥長(墾首),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朱一貴起事,諸羅縣境動亂,原李姓通事遇害,吳鳳接任。他先在打貓東下堡番子潭庄修築社寮,雍正二年(1724年)又在社口庄(今中埔)建公廨。一直到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罹難,他在任達48年之久。

    原漢都可以接受“鄒族先人殺了吳鳳”的說法。只是鄒族的口述歷史過於簡單,賦予吳鳳“奸商”的身份。要瞭解真相,只能通過漢人的記述,而漢人的記述,就不免帶著沙文主義了,更糟的是,內容也互不相同。寫在咸豐五年(1855年)的劉家謀《海音詩附文》和寫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的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沒有提到人頭祭,但前詩有句“拚卻頭顱飛不返”,說的是吳鳳的人頭;後文所謂“番性嗜殺,通事畏其兇,每買遊民以應”,很難不讓人想到人頭祭。發行在大正九年(1920年)的連橫《臺灣通史》就直接記載:“歲以漢人男女二人與番,番秋收時殺以祭,謂之作饗,猶報賽也。”

吳鳳廟的主體完成於日治時期


    單就這些漢人的記載,我們勾勒出來故事的梗概,也不能全然歸咎鄒族人。過去,站在原漢貿易或開墾第一線的通事或墾首,剝削詐索的情事,時有所聞,原住民基於他們是唯一貿易的經濟通路,一般也都能忍了下來。但宗教因素就不一樣了,忍受漢人無度的需索,如果在宗教上能得到滿足,那些犧牲也還值得。祭祀用的人頭,倘若作為原漢商品進行交易承諾。有了這份承諾,如果沒有退還原住民的商品,該去面對“王法”的是吳鳳,而不是原住民。顯然,沒有依期交貨的是吳鳳,而他的藉口卻是他原本要去面對的“王法”或者賴帳的同義詞──“大義”。更不用說,連續好幾年的不完整的“祭祀”,必然概括承受它引來的許許多多災難,這樣殺吳鳳,吳鳳也難辭其咎,不能怪罪原住民。

    姑將這些漢人的說法命名為“吳鳳傳說”吧,這些傳說有個共同主題,就是“吳鳳的鬼魂止住番害”。這樣的主題,必須在番害的確減少的前題下才能存在。

    從功能論來看,漢移民想藉吳鳳傳說,撫慰受番害威脅的心靈,它能在漢人內部起作用,根本無意向原住民活動區域傳播。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通事楊秘就社口公廨建廟,只是單開間單進之形式,每年8月10日祭祀,取其死後靈魂保佑鄉民的意義。

阿里山忠王不是清朝皇帝封的


    任何歐美的文明,都不會比新幾內亞土著文化優越。人類文化一直都在適應環境不斷演化的進程中,人們在與外界隔絕的環境生長,自然會發展有利於族群生存發展的文化。

    滿清政府執行開山撫番政策,迫使原住民必須改變原來的文化,方法也不完全通過暴力,還能透過番學等柔性教育的方式。這種教育,但當時原住民來說,就是要改變他們的生活文化,帶有相當程度的不尊重,甚至歧視。

    《雲林縣采訪冊》和《台灣通史》都成書於開山撫番之後,雖然不帶有教育目的,但也代表了當時漢人看待原住民文化的態度。

廟前作庭園式,恐係戰後的規畫。


    這些記載給了後來急著想取得山地資源卻又苦於連年征伐的日本人一些啟示。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巡視阿里山,囑嘉義廳長岡田信興重修廟宇。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嘉義廳長津田義一編纂《吳鳳傳》,大正元年(1912年)嘉義廳警視課長中田直久寫了《殺身成仁通事吳鳳》,次年(1913年)嘉義廳開始重修因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地震傾圯的吳鳳廟,次年廟成,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親自主祭,頒“殺身成仁”匾額,同時下令〈吳鳳傳〉編入小學教科書,據說也編入韓國教科書。昭和二年(1927年)台灣府總督石塚英藏與臺灣軍司令官菱刈隆先後巡視,昭和六年(1931年)嘉義郡守佐藤房吉又予重修,才具有正殿、拜殿與兩側廊廡及憩室的格局,並興造庭園,落成時,台灣府總督太田政弘親臨主祭。大正十四年(1925年)南部邦彥自編自演舞台劇《義人吳鳳》在台北推出,昭和六年(1931年)嘉義中學校長三屋靜撰〈吳鳳傳〉,並由教員編成舞台劇,次年電影故事片《義人吳鳳》也發行上映,甚至流入內地。看來,日本人十分重視吳鳳故事的教育意義。

    戰後,1946年國民政府為了紀念吳鳳捨身取義,將阿里山鄉改名吳鳳鄉,持續加強吳鳳故事的教化作用,將吳鳳故事編入小學《國語》與《生活與倫語》課本。同時也拍攝了故事片《阿里山風雲》(1950年,萬象)、《吳鳳》(1962年,台製),以為宣傳。一些公私立團體也配合宣傳,嘉義市有吳鳳路,學校有創辦於1953年的吳鳳中學,後改制為商專、工專,今名吳鳳技術學院。1953年,嘉義縣長林金生重修了吳鳳廟,增拜殿、碑亭,以及頂部五岳朝天式封火山牆的三間三柱三卷門樓,蔣介石題贈‘捨身取義”橫匾,次年,考試院長賈景德撰碑述其始末。1974年在東廂闢吳鳳陳列室。殿中懸有國民黨大老孫運璿、邱創煥和林洋港的贈匾。

    1985年增建後殿及廂房,完成雙進格局,同時建紀念公園,漢寶德設計監造,加入了崇仁館、尚義館等靜態、動態陳列館及根香廳、益智館與管理中心,完工後,也和縣內所有三級古蹟一樣,都趕上了當年11月27日內政部的第二批公告。

吳鳳慈祥的畫像,也應是戰後的作品。


    在這前一年(1984年)原住民運動興起,認為“吳鳳神話”扭曲了原住民形象,剝奪原住民歷史詮釋的權利,因此,破除“吳鳳神話”是運動初期的重心。就在吳鳳公園開幕的同時,鄒族青年在靜坐抗議。1988年林宗正牧師率領數名原住民青年以電鋸拆毀嘉義車站前的吳鳳銅像,同年教育部長毛高文下令刪除小學課本裡的吳鳳故事。次年3月1日內政部將吳鳳鄉改為阿里山鄉。“吳鳳神話”破除了,憤怒似乎平息了。

    鄒族祖先不會以人頭祭為恥,否則他們不會“屠牛宰羊,聚飲歡呼,以歌頌其祖若宗之雄武。”(連橫《台灣通史.吳鳳傳》)。根據鳥居龍藏與森丑之助的研究,鄒族的瑪雅斯比Mayasvi並不是例行的儀式,只有戰爭和重大事故才舉行。主要祭祀帶領鄒族勇士征戰與狩獵戰神(Iafafeoi)和司命神(Posonfihi),只有負責這兩種關係到部落存亡的任務的鄒族勇士可以參加,所以不允許女性進入公廨Kuba,也不許異族接近獵區,否則就是挑釁,引起戰爭。祭典在獻上動物的頭之後,會獻上敵人的頭,目的是諛神,也呈獻戰果。功能是祈求戰力,保佑族人,也顯示勇氣。

    人類學家凌純聲比對了雲南卡瓦族與台灣原住民的人頭祭,直接認為他們是同源文化。他們相信獵取回來的敵人首級依舊有靈魂的,將它帶回亡靈完全陌生的部落,由於亡靈找不到歸路,在本地又無親友,只好接受部落神靈的職務,享受部落奉獻的美食,專心做好守護土地的工作。所以,在對待敵人首級時,並不無敬的舉止,根據佐山融吉《蕃族調查報告書》(1915年)等文獻,鄒族勇士凱旋,社眾用楓樹新芽插在首級上以為裝飾,仰置於公廨長3米寬0.8米的兩片木板上,勇士們分別以指蘸酒,滴在人頭嘴上,娛以祭歌,後夾置於三叉之9米長竹竿,豎立公廨前赤榕下,不分男女老少都來繞樹牽手歌舞,完成儀式。人頭須下次儀式才能取下,安置於公廨的頭骨籠內。從另個角度看,取頭顱雖然暴力,但對待頭顱卻相當禮敬。

拜殿的龍柱結合了西方的柱頭


    而戰爭馘首,也不是原住民專有的習俗,相同時代的漢人、日人也有同樣的手法。就歷史而言,漢代開國之君取酈食其首為溺器,殷虛連續出土青銅甗裡裝著頭顱,證明當時煮食敵人首級的行為,相較於鄒族人對待頭顱的方式,簡直野蠻透頂了。

    漢人在開山撫番時期的“吳鳳傳說”,將原住民視為光彩的斬敵人首級,說得像商品交易一般的“買遊民以應”、“買命媚番”,已然扭曲馘首祭之本質,而“責以大義”之說,更帶著濃濃的大漢沙文主義。

    《雲林縣采訪冊》說吳鳳自慚“革敝無術”,已經過分的影射原住民“有欠教化”。大正元年(1912年)後藤新平為吳鳳廟落成寫的〈阿里山蕃通事吳元輝碑〉說他“設定軌則,悉心措辦,宿弊漸革,民番悅服”,賦予改革者形象,還不至於引人反感;說“番每祭必殺人”,承襲了漢人誣陷鄒族“為祭殺人”的說法,刻意醜化;說“百方開諭不聽”,加深了原住民不受教化的頑劣印象。銘文所說的“庶士交正品物興,協和民番教耕織,疇知獷俗難猝除,慨然授命破頑惑”,簡直就把原住民說成忘恩負義的野蠻人,一定要殺死教導他們耕織的吳鳳才會省悟。肯定了原住民第一代的“外來救世主”,是希望他們不要重蹈流血的覆轍,好好的接受原住民第二代“外來救世主”的教化。於是“吳鳳傳說”就被改造成“吳鳳神話”。

吳鳳廟的後殿是戰後興建的


    史學家連橫不屑人類學家的調查研究,在日本官方說法的基礎上,說原住民“尊鳳為阿里山神,立祠禱祀”,“頂禮而祝之,范金而祀之,而後可以報我先民之德也”,刻意將原本只有漢人崇拜的吳鳳廟,說成鄒族人感念漢族人之德,頂禮膜拜。以致昭和六年(1930年)嘉義郡守佐藤房吉寫的〈改修吳鳳廟碑記〉,居然無中生有的創造了“阿里山忠王”的尊稱。“拚卻頭顱飛不返”的吳鳳,或許他的首級也曾被取回公廨敬酒歌舞禮敬,但不表示他曾被奉祀為阿里山神,更何況這樣的禮敬也不是永久性的。

    有了這些誇大的言辭,滿腦子封建思想的第三代的“外來救世主”,更聯繫了儒家捨生取義的說法,教全國國小學生唱起了〈吳鳳歌〉:“天上有太陽,人間有吳鳳,黑夜裏的月亮,吳鳳是我們的眼睛,阿里山上有神木,我們心裡有吳鳳。他教我們耕,他教我們織,他教我們讀,他教我們縫。”這樣的歌詞,如再加上“他教我們吃,他教我們喝”,那就不僅是救世主了,恐怕還是原住民的祖先呢!這樣的宣傳,不但不尊重鄒族文化,還作賤他們的人格,令人痛心。

    馘首祭是宗教行為,它受宗教思維所約制,要改變人類的宗教思維,不可能出於外來的道德教化,和偶發性的災難。只有遭致外力積極入侵,或者生存環境改變等原因,自覺必須糅入外來文化,或生存環境受至限制,思維和行為才會改變。開山撫番,外力侵入改不可避免,鄒族人也漸失去了馘首祭的條件,這樣,我們也無需婉惜馘首行為的消失,但既已消失,反而擴大或誇大神話的內容,顯然就將宗教問題轉化為政治目的了。為了政治,醜化族群形象,非要鄒族人自慚祖先行為,全面唾棄自己的文化而後可,用心卑鄙,而且愈來愈張狂,能不引起反彈嗎?這又何獨原住民如此,客家人和福佬人也被如此對待。大力宣傳迎神為迷信,為落伍,喝斥母語為方言,以致民眾不敢拜拜,不說母語。

吳鳳成仁處,建體看似日治時期的風格。


    祠吳鳳是漢人的宗教心理的反映,即使吳鳳奸商本質,但面對逐漸深入的漢人信仰,原住民只能持各自表述之態度,還不至於被迫自卑。等到撫番、理蕃,外力直接入侵,開始接受“教化”,傳統信仰和民族自信心直接面臨挑戰,改造的吳鳳成了象徵物。

    祭祀“傳說吳鳳”的祠廟建築早已不存,有的是供奉“神話吳鳳”的阿里山忠王祠,硬體大多是日治時期兩次翻修和戰後兩次增置的。正殿硬山燕尾頂和拜殿捲棚歇山頂,還有形制特殊的牌樓,鹿港郭新林1953年的彩繪,也都還有文化資產的價值,應予維護。但祭祀本質應回復祠廟信仰性質,而國民政府過去的錯誤,不是口頭道歉就可了結,應拿出具體作為,通過教育,讓生長在台灣的民眾,瞭解外來文化和獨裁政權為了順行統治,打擊弱勢文化的可鄙行徑,才能在多元文化的論述裡,達到族群和平相處的目標。如果持續以沙文主義的眼光,認為只有自己族群把別的族群“當人看”,繼續那種“教化”的想法,那不僅是可悲,而且更可厭,更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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