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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十三年(1874年)牡丹社事件,福建船政大臣的沈大人沈葆楨,以籌辦防務來台,日軍登陸,改授沈葆楨“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光看頭銜,也知他擁有重權。

    事後,他奏准在大甲溪以北設台北府,將淡水廳及噶瑪蘭廳改制為淡水縣及宜蘭縣,另設新竹縣、基隆廳,以淡水為附郭縣,計四縣一廳;而大甲溪以南仍為台灣府,劃嘉義縣曾文溪以南為附郭縣台灣縣,析彰化縣另立埔里社廳,另在瑯嶠設恆春縣,在後山設卑南廳,連同原本的鳳山縣、澎湖廳,共五縣三廳。這樣,從過去的一府四縣三廳,一下擴展成二府八縣四廳,建省就是遲早的事。

    台灣設省分治是在光緒十一年(1885年)清法戰後,官方正式名稱福建台灣省,為同時裁撤福建巡撫,原巡撫劉銘傳改為首任台灣巡撫。

“曲奏迎神”應是說明原大北門地近萬春宮。


    劉大人到任後,最初析彰化縣設鹿港廳,成為二府八縣五廳。到了光緒十三年(1887年)正二品的台灣巡撫調低為從二品的福建臺灣巡撫,但劉銘傳台灣郡縣添改裁撤的工作,卻按部就班的實施中。

    台灣博物館收藏的一份當時台灣知府程起鶚《札行恆春縣知的巡撫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楊昌濬具奏籌議台灣郡縣分別添改裁撤大略情形》,可知想在彰化縣橋孜圖地方建立省城,添設台灣府為首府,增設台灣縣為附郭縣,在彰化嘉義之間添雲林縣,分新竹縣設苗栗縣,栽撒鹿港廳,連同原先的彰化縣、埔里社廳,共四縣一廳。同時,原台灣府改為台南府安平縣,卑南廳升格為台東直隸州。


台灣博物館收藏

    被劉銘傳選為省城的“橋孜圖”,後來稱“橋子頭”,位在東大墩街之南,在同治七年(1868年)就見於文戲的東大墩街是相對於西大墩街而稱的,原本就是大墩街,大墩是柳川和綠川之間的小山丘,取水方便,遂以大墩為中心形成街市,雍正十一年(1733年)設貓霧束汛於犁頭店街時,駐分防千總於此,乾隆二十五年(1760)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犁頭店街,在貓霧拺堡犁頭厝莊,距縣東北三十里。堡內更有大墩、新莊二小市。”。

    劉銘傳會選擇大墩作為省會,選擇橋孜圖建築省城,是經過勘查的,據說“山環水複,中開平原,氣象弘敞,又當全省適中之地”,“襟山帶海,控制南北”。

    不過,築城期間,劉大人人在台北,在今延平南路與武昌街口設巡撫衙門,主持台政。而以本任臺南府調知臺灣府的程起鶚也因府衙未建,暫駐彰化縣城。築城工作全交給代理台灣縣(台中縣)知縣的黃承乙。

大北門幾經整修,已非舊觀。現名望月亭,了無風雅可言。


    光緒十五年(1889年)開始興建台灣省城城廓及衙署廟府,實際築城範圍在東大墩、頂橋仔、新庄仔一帶,最初規劃為八門四樓的八卦形城池,其門樓相對位置為:

       大東門為“震威門”,樓曰“朝陽樓”,今建成路與振興路口。
      大西門為“兌悅門”,樓曰“聽濤樓”,今光明國中與法院間。
      大南門為“離照門”,樓曰“鎮平樓”,今南門路與明德街口北面。
      大北門為“坎孚門”,樓曰“明遠樓”,今台中公園大門口立體停車場附近。
      小東門為“艮安門”,今復興路陸橋與鐵路交會處東側。
      小西門為“坤順門”,今仁德街與復興街口。
      小南門為“巽正門”,今大振街南端。
      小北門為“乾健門”,台中醫院大門前榕樹旁。

    次年,劉銘傳任命鄉紳吳鸞旂為總理,監造建城事宜,另命棟字軍統領林朝棟親自督勇,開始構築城牆。帶有監生身份的吳鸞旂,接下築城工作,他個人覺得光榮驕傲,所以選在今大智路與復興路口興建公館,以便接待來往的官員和賓客。

目前大北門也只剩門樓部分,城門早已拆光。


    劉銘傳的新政是臺灣近代化的先驅,但未考慮官吏的廉潔以及台灣財政的負擔,也因此黯然離開台灣。光緒十七年(1891年),邵友濂補授台灣巡撫,停止絕大部分劉銘傳的新政,有人譏他目光淺短,但也的確做到官治清廉,節省經費,與民休息。

    對這兩人,歷史自有公評。

    也為了減輕財政負擔,他決定以台北為省會,至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12月已完成北門、小北門至西門一帶工程的台灣省城,也就永遠擱置了。

台中公園是台中市街發展的中心。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民主國總統唐景崧內渡,劉永福繼任,將中部以北防務委台灣知府黎景嵩指揮,義軍兵敗尖筆山,吳彭年、吳湯興、徐驤退守八卦山,當時捒東堡庄鄉紳林大春、賴寬豫設國姓會,募1000人,在頭家厝庄襲擊日軍,吳彭年檄彰化知縣羅樹勛往援,戰火延長到溝背,以客家為主的義軍相持畫夜,日軍最終還是進入台中,早已停工的台灣府城,也沒發揮什麼防禦功能。

    在建城同時,城區新庄仔與下街市肆漸集。日本人來了,派兒玉利國擔任台灣縣知事,改東大墩為台中街,後來台灣縣改名“台灣民政支部”,由彰化遷到台中,兒玉利國為支部長,他有意將台中設計為“圓形放射狀都市”,而總督府內務省衛生工程顧問巴爾頓(W.K Barton)前來勘察,提出“台中市街區劃設計報告書”,規劃台中為“棋盤狀都市”。

    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年1月6日台中縣告示第五號《台中市區改正》,其中包括公園預定地,不過後來預定地用作台中火車站,次年6月28日,再以第七十五號公告《市區改正區域及附屬地平面圖》,將台中公園設計在現在的位址。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台中縣升格為台中廳,市區改正才真正付諸實施,這樣,廢棄已久的台灣城牆和門樓,就很難免於拆除的命運。

更樓是築城總理吳鸞旂公館的一部分。


    台中公園的興建,霧峰林家捐了不少土地,民眾也募集了不少經費,當年10月28日正式開園,在地方鄉紳請求下,將拆除城牆還保下來的大北門城樓移到公園小丘上保存,以資紀念。

    現在這座城樓還在台中公園內,單開間疊斗薄瓦歇山翹脊形式,近年修為建鋼筋水泥構造,已非舊貌,但它見證了清領末期台灣建省到日本台中市區建設的歷史,有極高的保存價值。

    現在城樓有一方台灣知縣黃承乙所題的“曲奏迎神”匾額,有人說當年大北門外的小丘陵是大墩街郊外的墳場,設有祭壇,以供外地官員亡故時暫厝靈柩,題“迎神”是對孤魂野鬼的敬稱。這種說法,似是而非,漢人觀念,“人鬼殊途”,神鬼也殊途。如係孤魂野鬼,該設的是臨時性的 “厲壇”而非“祭壇”。何況游宦客死他鄉,一般多寄菆寺廟之中,哪有特設祭壇之理?人死只有喪歌,古《薤露》、《蒿里》之類,怎有迎神之曲?“曲奏迎神”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門樓鄰近寺廟,經常傳來迎神樂曲。

吳鸞旂公館難逃拆除之命運,能留下更樓,移置台中公園,真是邀天之幸。


    問題來了,是哪座廟呢?考察當時文廟和城隍廟的位置,最有可能的,就是現在成功路上名聞遐邇的“萬春宮”。有一種說法,當時大北門在今公園路與平等街口,從位置上看,是可以採信的。

    北門樓在戰後,1948年台中市長陳宗熙重新整修,改名“望月亭”,或許他自以為文雅,但失去了意義。

    吳鸞旂雖然沒有完成築城任務,但新庄子吳鸞旂公館可建得美崙美奂,戰後,他兒子吳子瑜將公館賣給國大代表顏欽賢。1955年,市長楊基先倡建臺中孔廟,戰後國府的土地政策,迫使顏氏大量捐地,吳鸞旂公館跟他沒太多感情,以極低的價格,讓售臺中市政府,後來市府又因堪輿不宜建廟,為充實地方建設經費,逕行標售,但又虛情假意的為了“保存古蹟”,1983年將更樓遷到中山公園裡面,“以發思古之幽情”。這座更樓,原為吳鸞旂公館正門上面,又稱鼓樓、譙樓,下門上樓,主要用來守望,也能置鼓報時。當時政府缺乏保護文化資產的觀念,加上財團的覬覦,房子就這樣拆了,我們也無可奈何。總比現在雖有了保護文化資產的法令,首善之區的文化局長還鬧出拓石毀碑的笑話強多了。

    每次走進台中公園,看到這些“劫餘”的古蹟,心裡總是憮然良久,還好,人還算念舊的,走過的歲月,雖然留不下完整的記憶,留下鴻爪麟趾,也還有個片片斷斷。回想自己也渡過不少歡樂時光,和自己,和別人,自己留下什麼,別人又留下什麼?每天垃圾筒清出去的東西,很多都是滿滿的記憶,很多我捨不得丟,但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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