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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29日宜蘭縣政府公告“蘇澳鎮舊垃圾焚化場”為歷史建築。根據資料,這個焚化場建於1980年,而“中正紀念堂”也在同年完工。不過後者一直到2007年3月台北市政府才列為“暫定市定古蹟”,同年11月6日文建會以“台灣民主紀念館園區”之名,指定為國定古蹟,政治操作明顯。相形之下,前者成為文化資產的時間較早,當時它才23歲,而後者已有27了。看來,年齡不是文化資產指定的關鍵素因素。

    說起垃圾,自有人類社會以來,就是生活的一個部分。早期的人們都用集中的方式處理,有的堆高,有的掩埋,遺留成為今日考古界所說的“ 貝塜”和“灰坑”。

    漢人承襲了祖先“焚帛”與印度人“火化”的觀念,在台灣到處可見聖跡亭和敬字亭,將刊印聖人發明文字的廢棄紙張,以焚化的方式處理,說來也寄寓著環保觀念。



    以前在公家機關服務,當時保密工作作得嚴密,為防洩密,所有有文字的紙張,都要銷燬,最常見的就是碎紙機,幾乎每個辦公室都有。但大宗文件,還是以焚燬的方式處理,但只有大單位才能有此條件,小單位只好行文借用。

    一般廢棄物,形式多樣,就不能這樣處理。小時候常看眷村有水泥造的垃圾箱,定期有人來收,也不知收走如何處理。隨著台灣民主運動的蓬勃,垃圾也成為反對團體抨擊的目標,畢竟台灣人可不喜歡與垃圾為伍,一直到現在,還是反對黨,甚至執政黨議員習慣操作的議題。

    我唸研究所時,遷到內湖居住,每天往返木柵,南港垃圾山都會映入眼簾。當時台灣民主運動正在萌芽,垃圾山和福德坑掩埋廠是當時市議會黨外三雄──謝長廷、陳水扁、林正杰問題的要點。

    過去政府垃圾處理主要有焚化、衛生掩埋兩種方式。後者並不是好辦法,因為它涉及土地問題。台灣地狹人稠,人口還不斷擴充,活人已經不斷和死人爭地,哪還有掩埋垃圾的地方。

    加上台灣地處地震頻繁的西太平洋島弧,能真正符合垃圾掩埋場地質條件的地方極度缺乏;而多雨潮濕的亞熱帶氣候,垃圾掩埋的操作條件與技術品質都有待高度提昇。面對著垃圾數量與日增,終究還得找出其它解決途徑。

    具有減量、衛生、安定、回收等特色的垃圾焚化處理,就被認為有“實屬必要”的選擇。

    台灣垃圾焚化處理始於1979年,分別設置在新竹縣新埔鎮、湖口鄉、台北縣新店鎮及宜蘭縣蘇澳鎮。不過,這四座焚化爐目前都已停止運作了。主要是因為經費不足,以致原設計的焚化量沒有作周詳的考慮;加上垃圾的質與量改變太快,原設計無法符合需要,導致處理功能降低;尤其沒有養成國人垃圾分類的習慣,只能購買混燒式的焚化爐,即使如此,金屬、玻璃、磚塊等質料堅硬的垃圾,仍極易磨損爐體,增加機器耗損與故障率;地方政府也因經濟拮据,無力作周全的維護保養,以致焚化效果大打折扣;同時焚化爐也不是過去一些簡易的焚燒場,它是一座精密的工廠,必需專人管理,而地方也正缺乏具有技術與管理能力的人員。

    新竹縣新埔鎮焚化爐是台灣第一座現代式焚化爐,1979年啟用,日處理量10噸,但不到3年就嚴重故障而停工。台北縣新店鎮焚化爐,1080年啟用,日處理量200噸,不到2年,也遭到相同命運。相形之下,蘇澳鎮舊垃圾焚化場運作時間還算久些。

    蘇澳鎮舊垃圾焚化場不是我國第一個焚化場,會列入歷史建築,主要是全國4座佐佐木型直立式垃圾焚化爐目前唯一保存者。

    而當時焚化場的建築為地上2層,地下1層,本體牆身材料為鋼筋混凝土,屋身構造為RC柱樑結構,外敷洗石子,簡潔樸素。內部除行政管理及控制室外,主要為深4米的垃圾儲槽,高12米的爐體室及高29米的煙囪。

    蘇澳焚化廠正式啟用後,每8小時可焚燒10噸垃圾,平均每日處理14-15噸垃圾,最高曾焚燒蘇澳鎮垃圾20多噸。

    1990年焚化廠因爐內耐火磚崩塌而停用,7月14日以後,改在廠外用簡易掩埋方式處理垃圾,目前作為資源垃圾回收堆置廠。1996年6月以後,蘇澳鎮垃圾運送到頂寮蘇澳區垃圾掩埋場處理。

    就在那民意遂漸高張的時代,國人環保意識也遂漸形成,1982年行政院衛生署環境衛生處升格為環境保護局,同年台北市與高雄市分別將環境清潔處與環境管理處改組環境保護局,次年(1983年)台灣省政府水污染防治所與環境衛生實驗所合併成為台灣省環境保護局。

    1987年8月22日甫從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了當年統計資料,“焚化處理者僅新店市、蘇澳鎮及湖口鄉三處,其處理量計249公噸/日,處理率為1.5%,以衛生掩埋處理者共計104處,處理量為9,881公噸/日,處理率為59.1%。於是行政院在1990年《垃圾處理方案》,規定“配合都會區發展,未來垃圾處理應以焚化為主;垃圾焚化廠之處理能量應考量經濟規模及能源利用等問題,並設置中大型垃圾焚化廠為原則。”

    台北市環境保護局一直到1985年才籌劃興建大型都市垃圾焚化廠,1987年內湖垃圾焚化廠成立。1991年試車運轉,1992年正式接管運轉。其間經歷了許水德、吳伯雄和黃大洲三位市長。
木柵垃圾焚化廠在1995年3月28日正式營運,北投垃圾焚化廠在1998年完工進行試運轉。這些都在第一任民選市長陳水扁手上完成。

    現在三個焚化廠仍在運轉,說來時間上遠遠落後於新埔、湖口、新店及蘇澳,也不失為首善之區之羞。

    至於南港垃圾山呢?1997年行政院指示儘速清除,台北市政府都以“體積龐大”回應,歷經了三任市長,其中兩個市長都當上了國家元首,也已無暇理會這些瑣事吧。

    蘇澳鎮舊垃圾焚化場沒有經驗,也沒有能力,最後走向失敗,而台北市有能力,也有別人的經驗,行事卻如此龜速牛步。蘇澳不可取,台北呢,市民多的是包容。

    馬英九在1998年當上了台北市長,立即宣布隨袋徵收垃圾費。台北市擁有全國最多的地方分配款,反而在垃圾費跟老百姓斤斤計較,是何道理?為了達到完全徵收的目標,還拆掉公共場所所有的垃圾桶,以致大熱天不小心買了涼水喝,還要拎著濕黏黏的紙杯子回家。相對的,他又退回陳水扁對並排停車等四項重大違規停車超收的罰款。實在不明白他為何施恩於違規民眾,而卻刁難規規矩矩的處理廢棄物的無辜人民。這樣還能一再勝選,市民的包容力可想而知。

    據說,宜蘭縣政府認為該廠焚化設備保存良好,可見證當時焚化技術,將焚化場規劃在武荖坑風景區內,進行開發,也許將來能夠成為環保教育的重要基地,帶給國人更正確的環保觀念。

    由於舊垃圾焚化場現為垃圾回收堆置廠,2005年10月7日我驅車前往,一路上閃避垃圾車,路況不好。從廠址進武荖坑風景區還是有收票口,我也沒進去,不是費用問題,而是想將車子停在附近的蘇澳新站,搭火車去花蓮參訪,但後來不知誤了啥事,也沒去成。以前都這樣,隨興所至,未來也許改不了,人生不就是這樣,何必一再計劃,計劃太多,反而綁手縛腳。但,公部門也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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