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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堡的聖彼得與聖保羅大教堂Bazilika svatého Petra a Pavla。


高堡的羅馬石橋Romanesque stone bridge遺址。

IMG_7091.JPG - 海外訪古
布拉格城堡聖十字禮拜堂Kaple sv. Kříže。


布拉格城堡裡的聖維特大教堂Katedrala sv. Vita。


布拉格城堡聖喬治教堂Bazilika sv. Jiří。


布拉格城堡區裡的黃金小巷Zlatá ulička。


連接小城和老城的查理大橋Charles Bridge。


布拉格建城最大推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

 
通往老城區的火藥門Prašná brána。

 
老城區的聖母提恩教堂Chrám Matky Boží před Týnem。


老城廣場邊的聖尼古拉斯教堂Chrám sv. Mikuláše。

 
老城區的亨利塔Jindřišská věž。


老城區的現代建築禧年猶太教堂Jeruzalémská synagoga。

 
新城區的瓦茨拉夫廣場Václavské náměstí。


新城區的國家歌劇院Státní opera。


伏爾塔瓦河右岸著名的跳舞的房子Dancing House。


查理大橋邊的史麥塔那博物館Bedrich Smetana Museum。


伏爾塔瓦河右岸的民族劇院National Theatre。

  

  鄭板橋《寄弟墨書》認為農夫是“天地間第一等人”,把“士”貶為“四民之末”。

  可他自己當了“四民之末”,這也許父母之命,也就罷了。他認為讀書人立身行道為志,而不應該是“想中舉人,中進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錢,造大房屋,置多田產”,但他舉人、進士、作官一個都不少,金錢、大房,我不知道了,至於田產,我們可以就這張家書好好算一下。

  根據他前面說的“農夫上者‘種’地百畝”,也就是能“使用”百畝的土地的農夫就已是上等了。而他家目前“業地”就有“三百畝”。什麼是“業地”?就是擁有土地使用權,“三百畝”已經超過了“上者”的兩倍。

  但他不知足,還藉口“總是典產”。什麼是“典產”,就是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地主抵押給他的,所有權在地主,使用權歸鄭家。為什麼說“不可久恃”,因為地主押金還給他,他們就必須還地,也就失去了繼續使用權。看似如此,其實不然。地主會典田,表示有金錢的需求,哪有本金償還,最後只能賣斷土地,抵還債務。即使用了那個地步,根據大清律例,鄭家有優先承購權。所謂“不可久恃”,其實只是保守說法。

  而他的計劃是,“將來須買田二百畝,予兄弟二人,各得百畝足矣,亦古者一夫受田百畝之義也。”說是“各得”,其實鄭板橋又不種田,還不是作為不動產,保地保值。這樣,鄭家就總共二百畝的所有權,五百畝的使用權,相對於“上者種地百畝”,高出很多很多了。

  對鄭板橋這個人的人格,就不展開來討論。我想說的是,中國人“有土斯有財”(《大學》)的觀念,自古以來,不論自己專長是什麼,從事什麼行業,只要有錢,就從事土地投資。消極來說,土地是自己保命的最後資產,積極來說,土地只要轉手就賺大錢,不斷地買與賣,很快就致富,是發財最快的捷徑。

  當土地變成財富的象徵,這樣就帶來兩個很壞的影響。

  首先,視土地為資本。動產之所以為動產,就是最直接的資本,以金錢為資本,可以獲取很高的利潤。但華人卻不這樣想,財團也不這樣想,於是才有全球最奇葩的土地炒作。華人的經濟奇蹟,很大一部分來自土地資本,帶來最大的影響,就是保不住古蹟。只要被視為古蹟,地主立刻拆房,什麼處罰都不怕,尤其在台灣,罰再多錢,也多不過土地的增值,即使以都更威脅,他也盼得到四年一次的選舉。不但地主會拆房,農會、糖廠這種機關團體也會拆,而且三兩個人做主就拆了,根本不管其他股東或產權所有人。蘆州秀才厝、彰化杜錫圭故居、新竹溫家太原堂……拆得乾乾淨淨,不勝枚舉。

  其次,不重視地上建築。只要土地在手,地上建築隨便蓋蓋就好。土地所代表的財富,最好的體現方式就是建房,房子是炫富唯一的途徑,照理說,應該蓋得富麗堂皇才對,那可不,有點閑錢就可以蓋,蓋的時候就想到以後的拆,總認為等我有錢,就要蓋更大的房子,果真賺了大錢了,馬上拆了蓋,一輩子就這樣拆拆蓋蓋,毫不手軟。不但人自己如此,對神也如此。一間廟,不論神格高低,只有香火夠旺,馬上幫祂起新房,蓋大屋。四草大眾廟明明是陰廟,可豪華壯麗哪座玉皇廟比得上?新營太子宮、南鯤鯓代天府是古蹟,拆不得,但信徒仍能在舊宮後面蓋上新宮,或讓新宮包住舊宮,舊宮失去香火,失去功能,也沒了靈魂,還有啥看頭。

  歐洲可不一樣。土地不是資本,沒需要不輕易蓋房,一旦蓋房,先考慮和周邊環境的協調。走在鄉村,一望無際的麥田、綠地,別說農舍,連工具間也沒有,視野開闊,令人心曠神怡。

  不但如此,土地既不炒作,不代表財富,將來或賣或出租,都力求堅固,最好能用上幾百年。建材講究,作工細緻,而且考慮整體的美觀。

  世界文化遺產“布拉格歷史中心”就體現了歐洲人的建築觀念。

  在布拉格,領隊聘請的中國導遊強調,這個城市只要記得查理四世Charles IV就行,意謂所有建設都跟他有關。其實這也不真確,早在九世紀以前,高堡Vyšehrad就已矗立在伏爾塔瓦河右岸了,而且那裡還有更早的羅馬石橋Romanesque stone bridge遺址。到了九世紀,波希米亞公爵又在河的左岸建立布拉格城堡Prague Castle。那時居民集中在布拉格老城Staré Město,1257年又在城堡以南建立小城Malá Strana,先後都獲得自治權。

  1346年,盧森堡家族Luxembourg的波希米亞國王卡雷爾四世Karel IV即位,後來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查理四世,在他統治時期,布拉格成為神聖羅馬帝國兼波希米亞王國的首都,開始有了大規模的擴建。

  像城堡區的舊皇宮Stary Kralovsky Palace、聖維特大教堂Katedrala sv. Vita,老城區的聖母提恩教堂Chrám Matky Boží před Týnem、查理大學Univerzita Karlova,還有連接老城、小城的查理大橋Charles Bridge,更在東南建立了新城Nové Město,還有狹長的瓦茨拉夫廣場Václavské náměstí,這才有導遊那個說法。

  建城工作也沒隨查理四世逝世而停止。1583年哈布斯堡家族的神聖羅馬皇帝兼波希米亞國王魯道夫二世Rudolf II也將首都遷到布拉格,陸陸續續都有建設。

  後來曾短暫被法國、普魯士、德國、蘇聯佔領,大部分時間都遠離戰火,所以建築保存特別完好。

  我的驚奇,來自一個下午,旅行社安排船遊,從Čech Bridge旁右岸碼頭,駛到高堡再掉頭回來。航間,除高堡和查理大橋外,還可以瀏覽克萊門特學院Klementinum(16世紀)、民族劇院National Theatre(1881年)、史麥塔那博物館Bedrich Smetana Museum(1884年)、水塔Šítkov water tower(18世紀)等,還有那棟著名的跳舞的房子Dancing House(1990年)。 除了這些著名的歷史建築外,原本我以為其它建築也必然是國家機構,但經過檢索之後,才發現都不是,都是上個世紀才建的醫院、酒店、教堂、甚至賣場,它們和間雜其間的古老建築,無論色彩和形制,就是那麼協調,毫不違和,散發出古典浪漫的氣息。

  整個“布拉格歷史中心”也是如此,像城堡區的聖喬治教堂Bazilika sv. Jiří(9世紀)、聖十字禮拜堂Kaple sv. Kříže(1758年)、黄金小巷Zlatá ulička(16世紀),老城區的老城市政廳Staroměstská radnice(1338年)、亨利塔Jindřišská věž(1472年)、火藥門Prašná brána(1475年)、天文鐘orloj(15世紀)、聖尼古拉斯教堂Chrám sv. Mikuláše(1732年)、禧年猶太教堂Jeruzalémská synagoga,新城區的國家博物館National Museum、國家歌劇院Státní opera,不但新舊林立,更重要的是,還依舊發揮原有功能,展現出深厚的文化積淀,令人佩服再佩服。

  華人地區可不這樣,能勉強保留下來的,大多是公家機關。即便如此,像北京紫禁城、中南海、北海和人民大會堂、歷史博物館、軍事博物館就不太協調,更別說大柵欄、王府井,不就放任民間惡搞呢?

  台灣也是,府城沒府城的樣,首都沒首都的氣象,古蹟歷史建築各登錄了上百座,卻任隨老百姓拆拆建建,政府無能為力,城市沒了整體感,更別說文化氣息,可不令人惋嘆。只要無力防堵土地炒作,問題無法根本解決。不是嗎?說是說,但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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