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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原住民相信,供養無主的屍骨,可以蒙受死者的保佑,這種信仰深深影響了漢族移民。
不論是叫死者為百姓公或萬姓公,都說明無名無姓,什麼姓都可以。

    雲林口湖鄉可說是萬姓公最特別的地方。

    其一是數量最多,金湖有之(http://163.23.202.1/taiwan/yunlin/金湖萬善爺廟.jpg)、蚶仔寮有之、下寮亦有之。

    其二是外地都叫萬姓公、萬姓爺,當地人都呼之萬善同歸。

    說這些無名屍死於海嘯,十分合理,否則向無兵災的口湖,怎麼會有那麼多無名屍?

    下寮萬善同歸在台十七從四湖一進口湖地界的右側,遠望有墳纍纍,走進去,還不到墳地左側有小徑,進去就看得到了。

    這個萬善同歸奇特處是後面的纍纍小坵(http://163.23.202.1/taiwan/yunlin/口湖下寮萬善同歸塚纍纍小坵.jpg),為各地所無。據說每個小坵下都有一個金缸,都是海嘯的冤魂。

    從前年電視上看到南海海嘯的威力,想來這些先民當時也是連個防備也沒有,就流為波臣了。

2008.2.6

    

 

    口湖下寮萬善同歸塚,登錄的地址是雲林縣口湖鄉下崙村下寮仔北邊,表明那必須憑一張嘴才能問出詳細位置的地方。

    台17沒有往下寮的路標,用嘴巴問路,照當地人的指示,往往會走到金湖萬善爺廟,也有可能走到蚶仔寮舊金湖港萬善祠。如果在廟裡問廟祝其它萬善公廟的話,金湖的會告訴你蚶仔寮還有一座,蚶仔寮的會告訴你金湖還有一座。至於下寮的,就沒人知道了。

    僥倖找到下崙街上,也問不出所以然,最多只能問出下寮的大致位置,於是往北走,在下寮福安宮前,問了一位貌似神職人員的中年人:

“萬姓公廟安怎行?”
“我共你講,阮遮無人講萬姓公,攏講萬善同歸。”

    果然,問“萬善同歸”順利多了,說順利,也費了一些周章才找到。

新碑


有應公信仰─

    有人稱奉祀無主鬼魂的祠廟為陰廟,而把這種宗教行為稱作陰廟信仰。並且找到《左傳·昭公七年》:“鬼有所歸,乃不為厲。”,作為經典的根據。

    “鬼”、“歸”同音互訓,“鬼”一定要有所“歸”,怎樣才算“歸”?官方和經學家的解釋,不能規範民間的解釋,畢竟涉及宗教思維,不是上而下的教化就能夠形成共識。

    官方的想法是安撫鬼魂,就是納入正式的祭祀,不論有主無主,一概納入春秋之祭,這樣亡者就不會作厲了。有主之鬼,自有子孫奉祀,可是無主之鬼呢?就在各地設立臨時性的“厲壇”,由官方主導“祭厲”。不過,祭厲是一種祭禮,跟現在的中元普渡一樣,普祭天下的亡魂,並不針對特定對象。

    專門為無主之鬼立祠祭祀,在中國古代也不是沒有。《禮記.祭法》載:“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也就是說,可以立祠祭祀的無主之鬼,必須有功於國家才行。只要有功於國家,無論有名無名,有主無主,都在國家“祀典”裡頭。這樣看來,台灣官方主導的義民廟、義勇祠都是國家“祀典”範圍的廟宇,裡頭都還有皇帝的頒賜的御匾。

    但又不是所以無主之鬼都有功於國家,有的甚至還是國家的敵人,或者路死、溺死,跟國家禍福無關的,這些無主之鬼的祭祀,雖然已被廣泛而抽象的納進祭厲的儀式之中。但對具體的無主骸骨如何處理它的葬祭問題呢?

    葬禮方面,中國自古就把收埋無主骸骨視作善行,甚至有官方或民間機構專門處理收埋的業務,官方的“漏澤園”、民間的“義塚”、“叢塚”,都是收埋無主屍骸的地方。

    但專門設立祠廟,來祭祀這些對國家無功的無主之鬼,就沒有看過到了。我以前在寫學位論文時,並沒有看到宋代有祠無主之鬼的記載,後來查閱了許多國史方志和志怪小說,也沒有看到類似的記載。

    其實,在古代中國,只要不列入國家“祀典”的祠廟,一概視作“淫祠”,地方官員是可以直接拆除的。地方官員也當把“拆淫祠”當作自己的政績,一些“大王”、“將軍”和“夫人”的廟宇尚且不保,又何況無主之鬼呢?我個人認為祠無主之鬼的廟不是它不合“淫祠”標準,而是在中國境內根本不存在這樣的信仰。

    我曾作大膽的假設,就是祀無主之鬼是台灣特有的宗教行為。因為這種宗教思維是中國所無,而是來自原住民的宗教邏輯。我在〈(歷史建築)馬太鞍部落納骨碑〉一文中提及布里安的納骨塔,就是一種祀無主之鬼的宗教建築,他們把一些病死、路死和戰死的無主骸骨並佩物收埋起來,並且相信供養這些無主的屍骨,可以蒙受死者的保佑。

    已故人類學家凌純聲在〈國殤禮魂與馘首祭梟〉研究南島民族的人頭祭,發現他們獵取敵人首級帶回部落,相信亡靈不認識歸路,且在本地又無親友,可以專心致志的保護他們。這樣的宗教思維,轉到無主之鬼,也是一樣,供養人雖非親非故,即然以酒食討好,也就應該得到保佑才是。這樣的祭祀形式,隨著通婚,影響了漢移民的思維邏輯,將無主之鬼立祠祭祀。

    個人不想稱這樣的宗教形式為陰廟信仰,主要現在所謂陰廟信仰的內涵相當廣泛,比較合邏輯的名稱,應該是“有應公信仰”。它有很多形式,也有很多名稱。以名稱來說,有“有應公”、“有英公”、“百姓公”、“雜姓公”、“萬姓公”、“萬姓爺”、“萬善公”、“萬善爺”、“萬應公”、“萬恩主”、“萬恩公”、“金斗公”、“大墓公”、“老大公”、“大眾爺”、“普度公”,其中,在河邊拾獲的屍骸,其鬼魂稱“水流公”。至於祀所,有的稱“廟”,有的稱“祠”,有的稱“萬善同歸”,卻沒人稱“有求必應”;而女性未嫁而亡,又不能進本家祠堂,也算無主鬼魂,祀所稱為“姑娘廟”。可說是形形色色,但也不難釐清。

壘壘小坵


一個半世紀前的災難─

    口湖下寮萬善同歸塚所收埋的無主屍骨,是發生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6月7日,台灣開拓以來最大的災害造成的,一場颱風引起海水倒灌,當時官員有災情報告。

    據《臺案彙錄甲集.卷三.臺灣鎮武攀鳳臺灣道熊一本〈會奏臺灣猝被風災情形摺〉》記載:“據委員署鹿港同知史密會同署嘉義縣准補清流縣知縣王廷幹查驗,……惟近海之下湖、蚶仔寮、黛仔挖、新港、無尾墩、蝦仔寮、下崙仔、泊仔寮、竹笛寮等九莊,地勢較低。當風雨洶湧之時,海水沸騰,汪洋莫測。俄頃之間,九莊悉為巨浸。其民人之淪入大洋者,無從稽核。撈獲海邊及內港一帶遺屍二千三百人,棺十四具,經該縣王廷幹捐銀二千四百七十四元,飭役妥為殮埋。檢查該九莊被淹八百七十五戶,逃走得生難民一千一百五十七名口。”

    造成那麼大的危害,主要是因為那是一場“瞬間災難”,有人說是海嘯,更有人推想颱風引起海嘯。最近根據文化大學地理學博士王志文的證實,是颱風引起的暴潮(Storm Surge)。

    水災造成大量的死亡,有的全家覆滅,無法辨認,成了無主屍骨,於是分四處集體埋葬──四湖的新庄仔,還有口湖的下寮仔、青蚶庄西南大溝墘、下湖港邊的大坵墳。

    “海水退後,土上積有沙鹵,尚可栽種雜糧”,第一次收埋之後,當地人又陸陸續續的發現被泥沙掩埋的骨骸,便裝進水缸,這種水缸又叫金斗,閩南地區在明末就有人用來裝骸骨。當咸豐二年(1852年)重修大墳時,便在水缸上頭用石灰封抹成一壘壘的小坵,約四百之數,勒石“萬善同歸”,同時建廟祭祀。

    年久廟塌,重修時正位改塑金身,並移碑入廟。大正三年(1914年),原葬在新莊仔西北鹹水堀的墳墓,因地層下陷,漸次沒入海中,於是遷來下寮,也仿成一壘壘的小坵,約有百數,立大正三年重修之碑,並在舊廟之北另起新廟。1939年、1948年、1965年也還繼續收集陸續發現的遺骸,在廟後壘成小坵,以奉祭祀。

    在祭祀方面,兩廟祭祀的主體和客體並不相同,舊有的南廟由原先下崙、箔子寮、廣溝厝、下寮的住民奉祀,遷過來新建的北廟,由四湖的三姓寮、林厝寮、三條崙、飛沙、溪尾的住民奉祀。主事者也有不同,南廟用博杯,北廟由村長輪流。以上資料,可參考曾人口的《金湖春秋》。

    金湖萬善爺廟是蚶仔寮舊金湖港萬善祠的新廟,每年農曆6月8日兩廟都有牽水藏儀式,而下寮則提前一天舉行挑飯擔祭典。雖然祭典的性質,多少從弔亡轉成祈福,但這場一個半世紀前的大災難也通過儀式,深深烙印在當地人的心裡。

    為何金湖地區會遭此大劫?當地人有誤食海翁(鯨魚)的傳說,我的老師李豐楙認為這次災難明顯是古人心靈中的“天譴”,只有通過鯨魚報仇故事這個“集體治療的機制”,才能穩定受創的心靈,這是十分合理的推論。

舊碑


朝廷做了什麼─

    但,傳說道光皇帝敕封萬善同歸,那就思過半了。

    這次颱風受災範圍很大,雲、嘉、南、高、屏等地都遭到暴風襲擊。道光二十五年9月10日上諭提到的“臺灣府境於六月初旬大雨連宵,颶風間作,臺灣等縣海口淹斃居民三千餘人”,是全台罹難人數。皇帝“殊堪憫惻”不是只有金湖地區。他老人家關心的是:“所請動用倉榖、銀兩,是否足敷賑濟?務使海疆窮民,不致一夫失所。”也就是:一、錢夠不夠?二、安頓活人。

    而地方官的處理,就是派人詢問鄉紳,鄉紳回報:“本年六月被災後,各鄉窮民,均係逐戶挨查,並無遺漏,所得銀米,足敷用度。”看來窮民都有銀米接濟,夠生活開銷。鄉紳們還說:“現當晚稻收成之際,各家衣食有資,毋庸再卹。”既有稻米收成,看來他們說的,不是窮民。古人很妙,皇帝只問窮民,沒問災民,下面的人就不說災民,只答窮民,或者假窮民。

    派去實勘的官員呢?“該員等由鹿港口登岸至郡,行歷三百餘里,悉屬前被風雨災區,訪之輿人,察看沿途景象,俱各安業如常,似可不須接濟等語,自係實在情形。”說明白些,這位官員從鹿港“行歷三百餘里”到府城,一路坐轎,災情全從轎夫(輿人)嘴裡獲知。他的“實在”的結論自然是“不須接濟”。

    至於財務方面,省府撥下的三萬兩,扣掉次年全台餉銀,也“毋庸再卹”,也就是跟皇上報告:錢夠了。這樣大的災難,為何錢會夠呢?原來,“所有臺、鳳、嘉三縣賑卹銀兩,均係捐辦,請免造冊報銷。”這些方面大員真是體諒國家經濟困難,一切運用“民間”力量,也就是捐。最樂於捐的,應該就是可敘獎的帶銜官員吧?摺子後面“附奏捐銀撫卹各員請予議敘”,足以說明他們的意願。這次風災,嘉義知縣王廷幹,“到任旬餘,即遭風雨,該員捐埋葬銀二千四百七十四元,又捐撫卹銀二千八百六十二元,又捐工程銀三千兩,合計所捐在庫銀七千兩以上”,建議敘獎“加知州銜”,看來也很划算。

    當時金湖在嘉義縣轄區之內,收埋所需的銀兩,都是王廷幹捐的。但這位救災有功人員,後來調任鳳山知縣,在咸豐三年(1853年)的李恭、李石民變中被殺。有個諺語說:“王廷幹,看錢無看案。”(朱介凡,《中華諺語志》,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p.4727)看來人是很多方面的,或許這只是謠言。

    看來,台灣“海疆窮民”,能得到皇上垂顧的,實在微乎其微,敕封之說,只是台民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

    傳說,道光皇帝金口賜下“萬善同歸”之封號,本來只淹死三千,後來又多死了罹患瘟疫的七千,以成萬數,這應是台民心靈最無奈的宗教治療吧?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王廷幹在嘉義知縣任內,為安撫客死嘉義的外邑人的鬼魂,在城隍廟內倡議興築陰靈堂,並為之立碑。陰靈堂供奉的,雖不是無主之鬼,但這位縣官的行事風格,似乎事死比事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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