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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具官方色彩,它允許通同詞,就等於承認這些通同詞的合法性。

    或許這些通同的詞都有學術上的根據,但學術研究是一回事,國家標準又是另一回事。 book古英語拚寫為boc,既然有根據,為何現代英語不能承認它的合法性。

    尤其通同字、通同詞,大多來自古人寫錯別字,只因為是古人,所以合法,標準也未免太寬了。

    理論的部分,我想還有商榷的空間,但在現實上,卻造成很大的困擾,不知編委是否清楚?

    還記得這一題吧?

對於學生的缺點,應該設法幫助他改正,而不是「 」的容忍與遷就!「 」中應填入 下列哪一選項?
(A)一味
(B)一昧
(C)三昧
(D)三眛(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國語文能力測驗第26題)

    出題老師以為答案是“一味”,結果《國語辭典》早就通同了“一昧”,所以最早公布的答案是A,考生立即提出疑義,給果改為B也可。 當時我的直覺就是:幸好是教檢,如果是教甄,一來一去就是兩分,對於筆試分數壓線的同學,可以就是上天堂與下地獄的區別。

    對我的影響,就是每次出題後,都要查一下《重編國語辭典》,以確保其正確性,這也還好,出題本該審慎,也還具有積極性。但如果少了這個動作,很容易出大紕漏。

    從考生來說,就存在“幸與不幸”的僥倖問題了。本來不知道的,或本來該錯的,僥倖答對了;本來可以超前的,因為別人僥倖多了兩分,也沒佔到什麼優勢,不是很嘔?

    更糟的是,老師們也未必趕得上通同的“進度”,學生都已通同“技倆”、“默默無聞”、“珊珊來遲”、“不徑而走”,老師還停在舊思維劃“錯”,這種情況出現在批改作文,事情還小,學生還可以申訴,如果出現在大考,那可申訴無門,誰敢說“錯別字太多”不會影響等第?

    或許有人認為老師應定期進修,這也沒話說,每個行業都必須掌握新知,那貴為學測、指考、國家考試的閱卷教授呢?有進修、考核機制嗎?

 

    相信這種通同詞對老師教學、學生學習造成負擔,應該還很多,也就不一一指出。

    對資訊處理也一樣造成困擾。

    一個詞彙允許很多通同,增加了語義分析上相當多的挑戰,如本義的“倒煤”的“倒”唸去聲,通同義的“倒”唸上聲;還有“煤”的語素義,又要增加一個“倒楣”的義項,這樣會不會造成電腦運算的速度,雖不清楚,但總是“生事擾民”嘛。

    檢索也很麻煩,本來“倒楣”就可以Google到的,現在我們必須輸“倒楣”、“倒霉”和“倒煤”三次才能找全自己需要的資料。

    語言教學要有標準,非不得己,就不要“兩存”。如果“滑稽”的“滑”規定要唸huá,就不應允許唸。尤其語音方面,除非有辨義問題,會造成岐義,都已併讀,為何詞彙卻反其道而行之?

     古代通俗小說是我的專業,異體字、通同字多不勝數,其中很多沒有固定書寫形式的聯綿詞、疊音詞,如果只憑古書有根據,就全部收錄,或者依出現時間的先後來決定對錯,那編輯委員的陣容,似乎還要擴大。不過,為了標準化,我寧可停在學術討論,畢意很多都成為歷史了。

     個人覺得,政府是處理公共事務的單位,教育部要做的是統一的標準,至於通同應該是古書解讀的問題,即使教育部要自己包下來做,也應該告訴民眾古書曾經這樣用,但今天應該怎樣寫,怎樣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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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