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鐵路榖倉建於1976年,才27年,就在2003年列為歷史建築,是相當年輕的文化資產。
員林鎮是南彰化重要鄉鎮,一直接近升格為市的標準,卻總差那麼一點點。
員林鎮的範圍,和日治時期的員林街差不多,大正九年(1920年)實施地方制度改正後,員林街轄員林、三條圳、三塊厝、東山、南平、柴頭井、番子崙、湖水坑、萬年、大饒、田中央、東瓦磘厝等12個大字,在這之前,員林街和田中央庄、東瓦磘厝屬武西堡,三條圳、三塊厝、東山、南平等庄屬燕霧下堡,柴頭井、番子崙、湖水坑、萬年、大饒等庄屬武東堡。
由於員林鐵路高架工程,榖倉左側道路今鋪上鐵軌,以為鐵路引道。 日治初期的地方基層組織是承襲清領時期的保甲制度,行政區劃亦同。武東、武西、燕霧下都是在清領時期就有的名稱,更早名稱是大武郡保和燕霧保,這兩個保在雍正二年(1724年)彰化設治時就已存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大武郡保分東、西兩部分,省稱為武東、武西兩保。乾隆間,燕霧保也分上、下保。
大武郡保得名自大武郡社,大武郡社係Arikun平埔族人的聚落。1941年11月20日,荷蘭第六任長官Paulus Traudenius親率400名戰士,從笨港登陸,討伐大波羅、貓兒干、華武瓏各社,二林等社請降,大武郡社(Tavokol)縱非攻擊目標,但也開始向荷蘭人納餉。後來政權幾經更替,他們也宿命的向新政權納餉。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大武郡社已在南北交通要道上了。所以,4月10日郁永河越過東螺溪,得以在大武郡社過夜,“是日所見番人,文身者愈多,耳輪漸大如椀,獨於髮加束,或為三叉,或為雙角,又以雞尾三羽為一翿,插髻上,迎風招颭,以為觀美,又有三少婦共舂,中一婦頗有姿,然裸體對客,而意色泰然。”穿著打扮和漢人大不相同,一路上也沒經過漢人聚落。
鐵路榖倉登錄為歷史建築,曾振奮了地方文史工作圈。 這是南彰地區,東螺溪為濁水溪之主幹,西螺溪為支流,經常大水為患。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泉州人施世榜開鑿的施厝圳,以及康熙六十年(1721年)潮州府饒平縣人黃仕卿開鑿的十五庄圳,二圳合稱八堡圳,開始改變了彰化平原的經濟的人文型態。而大武郡社仍過著捕鹿易銀完餉的生活。黃叔璥《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記載了他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任巡察臺灣御史遊經大武郡社,採集到的〈大武郡社捕鹿歌〉:“今日歡會飲酒,明日及早捕鹿,回到社中,人人都要得鹿,將鹿易銀完餉,餉完再來會飲。”
很快的,鹿場草地被漢人墾為良田,社人面臨無鹿可捕,無銀完餉的窘境,只好招佃擴大開墾。乾隆三年(1738年)又允許漢人贌買番地報陞,使得大片社地流失,成為漢人土地,並形成漢人聚落。
台灣府志蔣毓英康熙廿四年(1685年)成書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的高拱乾《台灣府志》裡,可以看到彰化平原有許多平埔族聚落,如二林社、大突社、馬芝遴社、阿束社、東螺社、大武郡社、半線大肚社,可是漢人聚落只有半線庄,這個庄可能是明鄭時劉國軒為討伐沙轆社平埔族,在半線駐兵、屯墾而形成的。同時為了郵傳,在大武郡設有鋪遞。成書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的周元文《重修台灣府志》,記載大致相同。
員林沒有後車站,但有明治製糖會社五分車站。
康熙末開始,彰化平原開始熱鬧起來,員林地區漢人聚落開始形成了。我們對比地志和古輿圖,大致可以看出最早形成的聚落,大概就是員林仔庄、東山庄、火燒庄和柴頭井庄,而且在乾隆初員林仔就已成街。
成書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的周鍾瑄《諸羅縣志》裡,在彰化平原的漢人聚落也還只有半線庄,但也已形成半線街,同時大武郡鋪置鋪兵3名,此外,也出現了駐防部隊,像大武郡塘有目兵五名,燕霧塘有目兵五名,歸北路營半線隨防把總管轄。